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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家家居企业相继收监管函,涉业绩、债务等

来源:乐居财经   2022-07-01 17:23:57

乐居财经讯7月1日消息,据乐居财经不完全统计,6月有东鹏控股、帝欧家居、扬子新材、*ST奇信、三棵树5家家居企业收到监管函。

其中前四者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三棵树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涉及原因包括业绩较原预计区间范围差异幅度较大、借款金额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较高、未及时披露股份被冻结信息等。

(一)东鹏控股

6月28日,东鹏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交所监管函。深交所指出,东鹏控股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0-5100万元。但东鹏控股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54亿元,较原预计区间范围差异幅度较大。

(二)帝欧家居

6月28日,帝欧家居也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原因同样为业绩较原预计区间范围差异幅度较大。深交所指出,帝欧家居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2亿元-3.69亿元。但帝欧家居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帝欧家居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2万元,较原预计区间范围差异幅度较大。

(三)扬子新材

6月22日,扬子新材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原因为未及时披露股份被冻结信息。公告显示,截止2021年9月15日,南宁颐然养老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宁颐然”)持有子新材1.536亿股股份,占扬子新材总股本的比例为30%,是扬子新材的控股股东。

南宁颐然持有的扬子新材5370万股股份(占扬子新材总股本10.49%)于2021年9月16日被司法冻结,但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扬子新材亦未及时查询并督促南宁颐然披露该事项,迟至2022年1月22日才履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希望扬子新材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三棵树

6月13日,三棵树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年报显示,报告期三棵树短期借款余额15.41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4.64亿元、长期借款余额13.69亿元,同比分别增加24.60%、241.32%、246.33%。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5486.10万元,其中,利息费用1.26亿元,同比增长66.64%,利息收入8206.10万元,同比增长77.42%。2019年至2021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7.64%、70.83%、82.53%,逐年上升。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7.59亿元,其中2.82亿元使用受限。

上交所要求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说明近年借款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并做充分风险提示;及公司拟采取的改善债务结构、缓解债务压力的措施。

6月22日,三棵树已对《工作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确认并回复。其中,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92亿元、46.05亿元,分别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9亿元、5.23亿元,公司对部分地产客户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三棵树指出,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主要发生计提坏账客户占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87.62%、53.81%,主要集中在恒大地产、蓝光地产、融创地产、华夏地产四家地产集团。

三棵树对于恒大地产2022年有新增业务,已停止赊销,要求对方现款现货。对蓝光地产、融创地产和华夏地产也已经停止赊销,在今年暂无持续新增业务。

(五)*ST奇信

6月13日晚,*ST奇信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原因为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据监管函,2021年以前,*ST奇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减值及款项收付方面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公司进行上述自查后,对2020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从而调增2017年年度、2018年年度、2019年年度、2020年年度合并利润表净利润及利润总额2113.85万元、566.06万元、1800.91万元、4505.09万元。

*ST奇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

(责编:邓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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