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被判刑,金瑞期货子公司原员工遭中期协公开谴责
来源:银柿财经 2021-12-20 21:22:54
近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了两则纪律惩戒的公告。
公告称,两名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从业者因受贿、挪用公款被判刑并处罚金。
公告显示:
庄咏凯,金瑞前海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因犯受贿罪,于2021年4月15日被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违法所得223.32628万元予以追缴。
陈永旭,金瑞前海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原市场开发业务员。因犯受贿罪,于2021年5月14日被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一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80万元,违法所得393.7万元予以追缴,责令退赔被害单位金瑞前海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
中国期货业协会认为,庄咏凯和陈永旭作为风险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在开展风险管理服务活动时,应当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根据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赣0191刑初1号和2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庄咏凯等人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务的行为,违反了协会《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第六条、《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四条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第五十四条以及《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庄咏凯和陈永旭“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银柿财经记者注意到,金瑞前海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是金瑞期货的全资子公司。
信息显示,金瑞期货成立于1996年。公司近十年业绩卓越,综合经济效益在业内名列前茅。公司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全面结算会员,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单位,上期所、大商所和郑商所均居前列的优秀会员单位,也是全国首家获得国际权威机构ISO9001金融服务类认证的期货公司。
金融行业是一个“名利场”,从业人员非常容易受到各种诱惑误入“歧途”,而受贿就是“堕落”的典型行为和表现之一。
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五条、《期货行业诚信准则(修订)》第十六条、《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等里面有着严格规定: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坚持期货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当事人在其执业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属于接受商业贿赂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就在前不久,中期协还对一名期货从业人员也作出过相应纪律惩戒,撤销江西瑞奇期货宜春营业部原经理彭军的从业资格并永久性拒绝受理其从业资格申请。目前,彭军的从业资格号已经注销。
协会公告显示,彭军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21年2月25日被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退缴的赃款2177670元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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