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试点开展文旅企业信用评价,探索先游后付等消费服务
来源:中新经纬 2021-09-07 21:22:47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7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建成《通知》)。《通知》提出,试点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向信用状况良好的消费者提供“先用后付”“先游后付”、减免押金等便捷消费服务。
《通知》明确提出,试点地区选择主要以地市、区县为主,省级试点地区视条件酌情确定。试点地区应具有较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基础,重视信用经济发展,提供相关政策保障,具有较为完备的信用监管制度、较为健全的工作机制,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程度好、信用创新工作动力强。
《通知》对试点工作提出了三大任务。
一是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完善信用评价制度。试点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优化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明确信用信息来源与渠道,依托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形成一套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完善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进一步优化信用承诺工作流程,打造信用承诺工作闭环。
建立信用修复制度。建立保护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权益的信用修复机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加强信用修复信息共享,完善协同联动机制,提高信用修复效率。
二是探索信用交易模式。包括促进信用消费。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整合公共、行业、市场等多方信息,探索推出以信用为基础的产品和服务,向信用状况良好的消费者提供“先用后付”“先游后付”、减免押金等便捷消费服务,形成促进信用消费的相关政策。
培育信用品牌。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打造一批品牌化、明星级的信用应用产品与服务,优化消费体验,推动形成信用品牌培育机制。
三是拓展信用应用范围。促进信息共享。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有关单位与金融机构加强协作,建立完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信用评价结果互认机制,为信用良好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创新应用场景。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与金融机构、信用保险、大数据管理等专业机构合作,不断丰富适合文化和旅游市场需求的信用产品和服务供给。(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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