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于正公开道歉 琼瑶儿媳妇有回应 什么情况?知识产权保护难点在哪?
来源:券商中国 2021-01-01 09:25:13
12月31日竟成“道歉日”, 2020年的最后一天还真是有点意思。
时隔15年,作家庄羽终于等来作家兼导演郭敬明的一份迟来的道歉。12月31日零时,郭敬明就《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一事在微博道歉。紧接着,当日上午,影视编剧于正也在微博就《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向琼瑶致歉。
明明一直对自己抄袭、侵犯版权行为闭口不谈的郭敬明和于正,为何一时间赶着年末齐齐发出迟到的道歉声音?“导火索”或许就是上周两人被111位作家、编剧、制片人等影视从业者联名发起的抵制公开信。
有法律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层面仍然“步履维艰”,而互联网环境本身就降低传播的门槛,同样也增加了侵权的可能,也给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国家监管为辅、法律制度健全的同时,可以考虑行业出手。而这可能也是一种趋势。”
迟来的公开致歉
12月31日零点,作家郭敬明在微博平台上发声,“此刻,是2020年的最后一天。在这个对生命有重新认知的特殊年末,我想做一个迟到太久的道歉。”首度就小说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正面表态。
郭敬明在文中称,15年来,自己一直回避谈及抄袭事件,而其在中国来之不易的创作环境里,做了非常不好的示范。在道歉的同时,郭敬明表示将把《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的版税以及全部收益汇总计算清楚之后,全部赔偿给庄羽女士。“如果庄羽女士不愿意接受,我会把这笔钱捐给公益慈善机构,接受公众的监督。”郭敬明称。
该道歉文一发布,立即引来热烈关注,引发极大讨论。从郭敬明微博账号下的热评来看,网友声音也褒贬不一,有支持郭敬明表态的,有怀疑他为新作品炒作的,也有质疑其迟来的道歉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别有用心”的。
实际上,早在十几年前,有关于郭敬明涉嫌抄袭的案件就已有法律判决的锤音。2006年,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认定《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圈里圈外》成立,要求郭敬明作出相关赔偿,并且公开向庄羽道歉。但彼时仅有北京一中院依据生效判决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的该案判决公告。
彼时,23岁的郭敬明在接受《三联生活周刊》采访时曾表示,并不担心因抄袭官司而人气下跌,“这件事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个什么太大的事情。无论你回应也好不回应也罢,这件事情总会消失的,可能半年、一年、三年或者五年”。回溯15年来,郭敬明在此后并没有降低自己在公众场合的活跃度,只是对此事一律闭口不谈。
有意思的是,就在郭敬明发布道歉文的10小时后,编剧于正也火速“跟风”就自己向侵犯版权一事向琼瑶说“抱歉”。同样,这也是一份迟到的致歉声明。
耐人寻味的是,郭敬明、于正二人致歉发声之前,央视于12月30日报道了136位网络作家近日联合发出的倡议,其中,“拒绝跟风、抄袭、侵权盗版等行为,不唯点击量论英雄,加强精品化创作”一条跃然于纸上。
影视圈联名抵制或成“导火索”
明明一直对自己抄袭、侵犯版权行为闭口不谈的郭敬明和于正,为何一时间赶着年末齐齐发出迟到的道歉声音?“导火索”或许就是上周两人被111位作家、编剧、制片人等影视从业者联名发起的对郭敬明、于正的抵制公开信。
12月21日,编剧宋方金在微博公开发布联名信,直指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出现在综艺节目中进行炒作,引起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反感,并呼吁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
“近来,网络平台、电视台的综艺节目,屡屡出现有抄袭劣迹的编剧、导演(于正、郭敬明)以节目导师、嘉宾的面目出现,在节目内外进行话题炒作,以此追逐点击率、收视率,博人眼球。”上述联名公开信一上来就直指,对唯收视率论、流量论的做法引发中国影视行业从业者的遗憾与愤慨。
截至目前,微博话题“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已有阅读量5.8亿,讨论7.3万,共有156名影视从业者联名,共同呼吁。联名信中,不乏众多知名编剧、制片人等身影,包括《山楂树之恋》、《重案六组》、《我和我的祖国》等的幕后人士。
12月份以来,《演员请就位》、《我就是演员3》两档综艺中,郭敬明、于正参与录制,相关话题与本人的讨论热度不减,屡屡奔上微博热搜。
可是,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坐收高流量高热度的名与利,最终引爆的是行业的强烈不满。
2003年年初,庄羽的《圈里圈外》出版,同年,还是在校大学生的郭敬明出版的《梦里花落知多少》首印就创下了30万册的记录。当时,就有网友的评论指出两本书人物性格和语言十分相似,二人之间必有一位抄袭者。
知晓此事的庄羽十分生气,并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然后,时间便消耗在漫长的诉讼中。
2006年12月13日,北京一中院依据生效判决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公告。
法院终审明确,从认定的构成相似的主要情节和一般情节、语句的数量来看,《圈里圈外》与《梦里花落知多少》两部作品已远超可以用“巧合”来解释的程度,结合郭敬明在创作之前已经接触过另一部作品的事实,应当可以推定其作品情节和语句并非郭敬明独立创作的结果,其来源于庄羽的作品。
无独有偶。2014年,作家琼瑶发现,由于正担任编剧的电视剧《宫锁连城》与自己作品《梅花烙》出现严重雷同,双方沟通未果后,琼瑶便诉诸法律维权。童年12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告于正等五被告侵犯著作权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于正创作的《宫锁连城》构成侵权,被判公开道歉;判令4家公司停止复制、发行、传播这部电视剧;5被告赔偿共计人民币500万元。
于正不服上诉,但二审驳回于正诉求,维持原判。而上述判决后,于正也没有对琼瑶作出正式道歉。2018年4月26日,因于正未主动履行判决内容,且双方的未能达成执行和解,北京三中院在《法制日报》刊登了该案执行依据。
侵权认定与判决执行难
“两个被法院已经明确了的抄袭案件,分别花了十五年与六年时间才等来道歉。这还是在上百位影视从业者联名以及央视报道之后,才勉强挤出来的。”有文创领域从业者向记者坦言,中国创作者在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之路上仍然步履维艰。
其实,我国创作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诉求近年来呈现持续上升的状态。据《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9年)》显示,2019年,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81793件,审结475853件(含旧存),比2018年分别上升44.16%和48.87%。
有法律人士向记者指出,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也给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不小的难度,“互联网环境本身就降低传播的门槛,同样也增加了侵权的可能。”该人士表示。
从知识产权法律的整体角度来说,我国当前存在的比如《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这种属于法律位阶的法律,有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但是影响知识产权案件的办理空间的还有三方面因素:一是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引发的抄袭形式多样化,二是法律从业者在实际中对相关法律的适用掌握程度参差不齐,三是知识产权法的应用还可能与商法、经济法甚至国际经济法在我国的适用有关,
而具体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上述业内人士指出,虽然我国这方面的保护虽然一直在进步,但是相比其他法律的完善和落实,还是相差较多。
首先,侵犯著作权法的认定存在难处。相关案件中可能使用“实质相似加接触”原则进行认定,“尽管新技术之下,可以利用创作作品的‘调色盘’对内容相似度进行比较,但是实际上这个东西在法律上是否具有法律证据的效力还不好说。”
以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为例,该作品并不是一字不差的照搬《圈里圈外》,而是属于那种比较高级的抄袭,诸如此类的作品维权在举证上有一定难度。
事实上,“实质相似加接触”原则在实际判决中的认定和应用,目前还并没有一个可以依据的法律标准,比如说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是实质相似、达到多少数量才属于抄袭。
加之,《著作权法》中存在“不保护思想,只保护思想的表达”的意识形态,即如果仅仅是写同一类题材,甚至缩小到人设都存在相似之处,也不能认定为就是抄袭的侵权行为,“这其实对法官的专业性也是挑战,同时加上有证据认定的法律不明确之处,使得这个侵权行为认定存在很多难点痛点。”上述法律人士表示,另外,文学圈所谓的“融梗”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这个也加大了保护文学类著作权的问题。
当谈到道歉迟来的情况时,有法律人士坦言,在知识产权案件中也存在执行难问题,而这也是我国司法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法律制度完善的同时,还得行业“出手”
“国家监管为辅这种法律制度健全的同时,可以考虑行业出手。而这可能也是一种趋势。”
有法律人士提到,除了在司法认定方面,比如明确的侵权行为法律认定的依据尚需完善;在操作层面,也需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执业者的专业素质的培养与提升。同时,在解决“执行难”的情况中,对侵权救济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此外,可以摸索加强行业自律,比如是否可以通过行业自律规范来加强对行业的管理。“结合此次影视圈联名抵制郭敬明、于正的情况,就有种从业者执行行业自律的感觉,舆论也会是一种压力”。
单纯从现行法律制度来看,震慑效果还不够。上述法律人士指出,一方面与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大环境还不够严格,另一方面是互联网对这些案件存在许多不可忽略又无法计量的影响,也可能在无形之中少了一些法律应有的权威。
以郭敬明自身拥有的读者群体和粉丝来看,如果这些人也恰好是这个行业的主要受众,那么侵权案件的审判结果其实对侵权实施者来说影响并不算很大。从十五年来,郭敬明自身的发展情况来看,社会针对抄袭这种行为的容忍度还是很高。
“其实我国也有针对侵犯知识产权比较严重行为的刑法规定,但是相对来说,刑法具有谦抑性,不太严重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不会上升到刑法这个高度的。”有业内人士介绍,因而抄袭侵权这个行为顶多会接受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威慑力度肯定就小很多。
也有法律系毕业生向记者坦言,其实知识产权这块的保护本身就很难,“我们学的也很粗浅,律所做的也少。对于普通人来说 可能维权成本远高于侵权之后拿到的救济。”
目前,郭敬明侵权案的受害者庄羽也于12月31日上午通过微博发布回应:“时隔十五年,收到郭敬明的道歉,如郭敬明先生所说,这的确是一份迟来的歉意,我接受郭敬明先生的道歉。”
她同时提出,建议将《圈里圈外》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版税以及全部收益同《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收益合并在一起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用以帮助原创作者维权,并接受公众的监督。郭敬明随后转发该微博并表态,同意一起成立基金。
而于正侵权案方面,琼瑶的儿媳妇——制作人何秀琼也通过微博表态,发文写道“迟来的道歉!总算为沉重的2020画下休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