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协会:车辆统筹不是保险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2022-08-30 10:22:52
近日,多地法院披露有关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以下简称“车辆统筹”)的纠纷案,将“机动车三者责任安全统筹合同”判定为无效合同,并指出相关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肇事者承担。
针对此现象,8月29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发布消费者提示,提醒广大车主朋友车辆统筹不是保险。
保险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车辆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不是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对象。社会上部分车辆统筹公司的业务模式不可持续,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特别是此类公司出现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时,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蕴含较大风险。
车辆统筹业务经营者以“××统筹”“××互助”“××联盟”为名与广大车主所签订的车辆统筹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消费者购买车辆统筹后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从目前关于车辆统筹的司法判例来看,法院在援引法律裁决时,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解决相关赔偿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为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请广大车主朋友全面客观认识购买车辆统筹的风险。”保险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有保险需求,应向具有合法经营车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投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及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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