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亿: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来源:观点网 2022-05-09 19:22:55
观点网讯:5月9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表示,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因*ST银亿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其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ST银亿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其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据悉,通过重整,*ST银亿表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业绩补偿及现金分红返还事项已全部解决,债权清偿根据重整计划规定解决中,财务状况转好迹象明显。另外,根据新一届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和安排,2022年主要工作措施包括继续深耕并稳步提升,狠抓内部管理,多管齐下实施提质降本举措,做好外部应收款的回收工作,加快回笼资金,节约资金成本;紧跟国家政策方向和行业发展趋势,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等领域,不断开创产业发展新增长点。
此外,*ST银亿称,继续做好与主要债权人的沟通和维护工作,尽快完成债务清偿协议的签订以及相关以股抵债工作,积极做好储备融资业务的拓展,加快各相关公司在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恢复工作,随时启动融资工作;根据公司经营、投资及筹资活动情况做好现金流量预测及动态管理。
另悉,*ST银亿于2020年6月23日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其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其股票交易于2020年6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目前,法院已裁定*ST银亿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ST银亿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ST银亿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具有不确定性。若上述撤销申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银亿”,股票代码仍为“000981”,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ST银亿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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