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立人涉虚假宣传遭罚5万元:有奖销售活动未公布中奖相关信息
来源:中国网财经 2022-03-23 16:22:43
中国网财经3月23日讯(记者 钟文鑫)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知名道具品牌德国双立人关联公司上海双立人亨克斯有限公司因在有奖销售活动中未公布中奖相关信息的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
截图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文号为沪市监闵处〔2022〕12202101029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当事人上海双立人亨克斯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德国双立人”,2021年8月31日,当事人在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文章,主要介绍该公司的巴拉利尼不粘锅,该文章末尾附有一个“有奖互动”,内容为:“自己做饭时有没有最怕糊锅的美食?做菜翻车记录可以在评论区集合了哦。晒翻车不尴尬,截至9月7日中午12:00,有机会送你一口优秀的巴拉利尼不粘锅,回家重新挑战这道美食吧”。经查,该有奖互动活动未对“有机会”进行解释说明,属于未公布参与条件及参与方式,同时,该有奖互动活动也未公布中奖名额以及如何确定中奖人员的摇奖机制等信息。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经营者为了推广移动客户端、招揽客户、提高知名度、获取流量、提高点击率等,附带性地提供物品、奖金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属于本规定所称的有奖销售。”的规定,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有奖互动赠送产品的行为,属于有奖销售。
当事人在上述有奖销售活动中未公布中奖相关信息的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项:“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资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进行调查,且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我局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根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3月10日。
天眼查显示,上海双立人亨克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969.37万美元,大股东为德国双立人国际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其余30%股份由上海刀片厂有限公司持有。
双立人官网介绍称,德国双立人1731年诞生于刀剑之城索林根,旗下包括德国ZWILLING双立人不锈钢刀具、锅具、法国STAUB珐宝珐琅铸铁锅、意大利BALLARINI巴拉利尼环保不粘锅三大品牌的厨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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