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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际信托王和俊:信托银行转型之路对我国信托业的参考借鉴

来源:当代金融家   2021-06-25 11:22:42

我国于20世纪70年代末引入信托,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以多样化形式在不同阶段承担了吸收社会闲置资金支撑国家整体建设的作用。放眼全球,世界各地都走过类似的发展道路,典型如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台湾地区”),信托业发展都是发轫于银行信贷不足,成长于制度红利,初以类银行业务为主,再接受治理整顿,最终转型为囊括部分私人银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等业务兼(或)具的现代信托银行机构。

上述典型经验中,台湾地区信托业发展附着的经济阶段(工业化、城镇化、资本市场等现代化步骤)先于我国大陆地区(以下简称“大陆地区”)完成,信托公司亦于2000年前后全部转为综合性信托银行和专业性信托银行,其对当地信托业进行调整的背景、路径、模式等,可以作为我国信托业实现全面转型的最佳参考。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台湾地区为配合经济发展战略,设立信托公司开展银行业务,满足企业中长期融资需求,至80年代房地产和股票市场景气下滑以及关联融资过度引发挤兑风潮,进入调整转型时期。

台湾信托业发展历程

台湾地区信托业走过一段曲折的发展历程,先后经历了类银行业务时期、调整转型时期、现代信托银行时期三个阶段,信托从业机构基于所处时期的宏观环境、金融供给、产业需求、资源禀赋等因素,进行业务界定、明确战略定位、实现顺利过渡。

一是类银行业务时期,自20世纪70年代八大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始,至1985年前三大信托公司发生挤兑风潮止。这一时期,台湾地区大力推行出口导向及十大建设,GDP年均增长率超过11%(1970?1980年台湾地区实际GDP年均增长率),资金需求庞大,但在金融抑制政策(当地对银行业准入、存贷款利率、分支机构设立、中长期放款业务等均做了严格限制。如1968年修订的台湾地区“银行法”中,要求银行信用放款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25%且期限不得超过1年,而抵押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年)下,商业银行不得新设且主要从事短期融资业务,使企业中长期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使信托业吸收的资金在短短8年内占到全部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的7.75%,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的9.1%,对台湾地区经济起飞时期的资金需求起到了极大的支撑作用。相较而言,2006年大陆地区新增信托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仅为1.9%,此后持续增长到2013年峰值的10.63%,其存量同比增速在2007?2008年达到约84%的超高水平,对满足实体经济的社会融资需求起到了重要作用,有效弥补了银行信贷投放的不足。

二是调整转型时期。自1985年前三大信托公司发生挤兑风潮始,至1991年“信托投资公司申请改制为商业银行审核要点”(要求信托投资公司在5年内全部改制为信托银行)止。这一时期,台湾地区股票市场及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叠加信托公司关联企业贷款过度,致使风险暴露发生挤兑风潮。数据显示,台湾股票加权平均指数从1985年的700多点快速增长到1988年的8600多点,随后急转直下至1990年跌至“腰斩”,不动产及住宅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则从1988年的16%断崖式下滑至2000年的7%。此外,以台湾国泰信托为代表的部分信托投资公司为关联企业贷款过度,违规挪用资金占比高达1/3,同时触碰合规底线吸收短期资金,甚至暗中办理类似活期存款业务的“短贷长投、期限错配”。1982年8月,台湾亚洲信托三天内被提走67亿存款;1985年2月,台湾国泰信托一周内流失130亿存款;同年9月,台湾华侨信托因挤兑日趋严重被台湾世华银行接管。

三是现代信托银行时期。自1991年颁布台湾地区“改制法”始,至2000年前后完成改制止。这一时期,台湾地区社会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GDP增速从超过8%下滑到5%?6%,社会融资需求总体减少,但在工业等领域金融供给仍然不足;二是社会问题突出(如消费者权益受损、人口老龄化、少子化等),居民投资需求旺盛;三是金融体系设定的专业银行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包括工业、农业、输出入、中小企业、不动产等领域。1991年台湾“信托投资公司申请改制为商业银行审核要点”,针对信托公司历史展业积累、风险暴露平稳处置需求及未来转型发展方向,正式启动信托公司向信托银行转型。其中,台湾(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台湾国泰信托投资公司、台湾第一信托投资公司及台湾中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4家完成改制,台湾土地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售出信托业务,仅有3家信托公司因经营不善、财务状况恶化被其他银行合并。随后,1996年台湾地区“信托法”和2000年“信托业法”,正式建立起信托银行的全面配套制度,充实完善了台湾地区“银行法”设计的专业银行角色(台湾地区“银行法”将银行分为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专业银行与信托投资公司。但其中的信托投资公司不能从事存款业务,角色定位模糊)。随着信托投资公司先后转型为专业信托银行或者综合型商业银行,除进行部分传统银行业务外,股权投资及特色服务信托业务(如满足投资需求的金钱信托、解决社会问题的预收款信托、安养信托及家族信托等等)也多有开展,转型效果良好。

我国大陆地区因为有“刚性兑付”的存在,信托非标融资业务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类银行业务,参照台湾地区处理经验,去除模糊空间而直接作为专业银行,或不失为一种有效务实的解决方案。

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信托业发展比较

我国大陆地区自1979年设立信托公司以来,其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商业银行的补充,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充分、直接融资渠道狭窄的情况下,依托可股可债的灵活制度优势,有效弥补了银行信贷不足,促进了金融体系有效性。考虑发展阶段滞后性,与台湾地区信托业相比,我国大陆地区信托业在两个阶段的特点与之相似,即发轫于制度红利以补充银行信贷不足、面临经济增速换挡与社会需求提升之际的转型问题。当前,大陆地区信托业正处于台湾地区信托业发展的第二阶段,面临风险暴露、急需调整转型。

在发轫于制度红利方面: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阶段,在资本市场发展较为孱弱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囿于制度而提供的信贷规模远远不能满足社会旺盛的资金需求,彼时信托业有效弥补了银行信贷不足情况而获得快速发展。2007年前后,信托业在地产、基建、工商企业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至2018年前后,大陆地区信托业资产规模已达到20多万亿元,除商业银行外,远远超过其他金融子行业发展。与台湾地区商业银行受限于不能提供中长期贷款的制度设计一样,大陆地区商业银行则受存贷款利率、禁止股权投资以及资本充足率等指标限制,信托公司以其横跨货币、资本和产业市场的制度优势起到了良好的补充作用。

二是均面临经济增速换挡与社会需求提升之际的转型问题。大陆地区经济增速换挡效应在2015年以后尤其明显,GDP增长从最高超过10%水平降到约6%水平,房地产业也由高峰期进入低增长阶段(房屋施工面积在2015年同比增速滑到个位数)、股票市场经2015年指数大起大落而一蹶不振。与此同时,信托业风险暴露压力加大,股东自融、地产业务比重过高等问题凸显。上述特点与台湾地区信托业务调整转型时期极为相似。台湾地区信托业就是因为经济下行,股市和楼市下跌到底,叠加信托公司关联融资等不当操作,最终酿成了金融风暴。

我国信托业转型借鉴方向

对比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信托业发展,可以参考台湾地区信托业发展思路,向信托银行转型。依据各公司资源禀赋与经营情况实行差别化转型,资本实力较强、风险管理水平较高的大型信托公司转型为综合型银行,专业化较强的信托公司转型为特色银行,如小微银行、创投银行、托管银行、不动产银行等,开展特色银行加服务信托(资管、财富、事务管理等)业务。

转型为小微银行:一方面,我国小微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仍未得到满足。小微企业融资缺口主要集中于融资金额较小的长尾端,这一客群恰是传统中大型银行难以全面触达的。根据全国工商联发布数据显示,2019年小型企业融资需求占比为44.2%,微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融资需求占比为71.6%。另一方面,信托业开展小微金融业务颇具规模与优势。信托公司以灵活的制度优势、敏锐的市场触角、宽松的风险忍耐程度及较早的金融科技布局,在个人消费金融、小微企业融资、“三农”等领域多有业务开展。据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2018年约40%以上信托公司开展了不同程度小微金融业务,规模超过1.6万亿元(其中小微企业8000亿元、个人消费贷3000亿元)。参考台湾地区经验,在专业性信托银行的转型中,定位小微金融业务的信托银行,既可以改善当前我国金融体系对普惠金融供给的不足,又可以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深耕传统金融普惠服务不足的领域。

转型为创投银行:台湾中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转型为创投银行极具借鉴意义。首先,信托公司天然具备投贷联动功能,顺应发展直接融资市场的政策导向,如中华开发信托利用贷款及股权投资方式深入多个行业,从纺织石化到半导体光电,直接投资业务贡献了大部分营收;其次,信托公司在改革开放初期即具备了相当有成效的尝试,如建信信托、民生信托等公司的未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业务颇具特色,与中大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相比,投资效果几无差别;最后,可以依托股东资源充分发挥前端累积的资金、资产优势,如中信信托专注在高端制造领域、英大信托专注在电力领域、平安信托专注在安养大健康领域等。

转型为不动产银行:从实践经验看,台湾地区在专业银行中列入不动产银行,其主要任务是为土地开发、都市改良、社区发展、道路建设、观光设施及房屋建筑等提供中长期资金。从现实角度看,一方面,大陆地区信托公司绝大部分将房地产信托业务作为主要业务,具有相应的经验能力、客户资源、管理体系;另一方面,房地产业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仍将是经济主要部门,资金需求不减。信托公司若转型为不动产银行,即可有效承接原有业务条线,顺利平稳过渡。

转型为托管银行:无论是美、日信托业,还是台湾地区信托业,对涉众类资金进行受托事务管理都是信托公司承担的主要业务之一。尤其以台湾地区经验来看,许多涉众类资金均有托管需求,如预付款、公共维修基金等。大陆地区信托公司在阳光私募、普惠金融等领域也已实践多年,具备相当的管理经验、系统架构和业务规模。信托公司若转型为托管银行,可在预付式消费、分享经济、物业维修基金等领域有效满足涉众性社会资金的保管需求,减少社会性问题的发生。

参考台湾地区信托业转型经验,平衡社会经济客观需求、金融体系供给完整、信托风险平稳处置等多方因素,我国大陆地区信托公司可以考虑向专业性信托银行转型。除开展专业性银行业务外,信托银行仍要从事信托本源业务,构成专业银行加信托本源的双轮业务体系,承担金融体系正规军的独特角色。

作者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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