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股宝遭调查!“专家”“大V”过往内容全部清空 App下架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04-24 10:16:35
就在上海证券报连续发文揭露市场中非法荐股、“忽悠式荐股”全新套路和手法后(4月13日刊发《新骗局!新套路!大多数人还不了解!除了“杀猪盘”,你一定要了解这种“割韭菜”新法》、4月14日刊发《不打自招!“忽悠式荐股”公众号、微信群一夜间“集体失踪”》),监管部门近期对于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非法荐股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升级。
在投资者群体中有较高人气的投资资讯软件选股宝,近日传出其被调查整顿。选股宝方面虽未给出正面回应,但记者对该软件进行交叉比对后发现该传闻并非“空穴来风”,尤其是涉及“专家”“大V”直播、发文荐股的板块,已被选股宝悄然下线。而据记者最新查询发现,选股宝App客户端也已在应用商店中下架。
整治“非法荐股”波及选股宝?
选股宝传出被调查整顿,源于4月22日的一则网络传闻,该传闻称选股宝是因直播间荐股而遭查。
该消息传出后,记者4月22日第一时间登录选股宝,发现其直播板块的确已下架,但一些“专家”“大V”仍能在选股宝发布相关文章。
到了4月23日,该事件进一步升级。当日,选股宝一度出现无法登录的情况,后又恢复。但软件界面较传闻曝出前已出现较大变化。经对比不难发现,首页中“大咖”“直播”“课程”等栏目已悄然下架。
前后对比图(上图是之前的界面栏目,下图是经调整后的界面栏目)
时至4月23日晚,该事件又有新变化。记者注意到,之前进驻选股宝的“专家”“大V”,其过往发表的文章已被全部清空。
进一步来看,首先遭遇文章下架的“专家”“大V”大多涉及付费阅读。此外,一些提供免费阅读但影响力较大的作者文章也已全部清空。
“根据选股宝近来的一系列举动可以看到,其被调查整顿的传闻并非空穴来风,其将所谓的专家、大V文章清空,也应是为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一位使用过选股宝的投资人士告诉记者,选股宝之前主打付费阅读,由于事发突然,在相关订阅文章下架后,是否会退还、如何退还购买过相关商品的消费者所涉资金,同样值得关注。
从实际操作来看,选股宝此番被调查或比外界预想中的还要早。记者注意到,选股宝中的知名“大V”们早在4月19日便已集体停止更新文章,直至4月23日升级为清空所有文章。
这一情形“似曾相识”。与选股宝中的“大V”荐股模式类似,4月13日晚上海证券报发文深度剖析了以“余哥”“道哥”为代表的所谓一线游资实施“忽悠式荐股”的利益链条,揭露了其通过公众号、收费群、营业部席位等“一条龙”方式“收割”中小投资者的操作路数。
该文发布后引发外界广泛关注,“余哥”“道哥”团伙也迅速行动,将其掌控的相关微信公众号过往所发文章全部删除,有的甚至直接注销了账号。
回看选股宝,在对原有内容进行整改的同时,选股宝App也已在应用商店悄然下架。
由于选股宝迟迟未给出明确回应,使用过该软件的投资者只能在“选股宝微博”下留言,但同样未获回复。
监管加码整顿荐股“大V”
面对“热心股神”们的不当行为,监管部门近期的整顿力度持续递进。
距离上一轮点名“财经大V”仅4个多月时间,北京证监局再度精准出招“非法荐股”。4月21日,在其官网披露的《北京辖区不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资质机构名单(第七批)》中,即包括新浪微博粉丝量892万的“王金生”、707万的“天津股侠”、169万的“小红帽爱股票”等六个在新浪微博中粉丝量较高的个人账号。
北京证监局同时表示,这些不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场外配资或投资平台、财经自媒体存在极高风险,其运营主体不属证监会北京局的监管对象,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避免财产损失。
除了将 “重拳”挥向财经“网红”外,监管部门也对部分企图“套路”投资者的持证投资咨询机构“亮剑”。
4月16日,证监会在其官网发布的《被采取暂停新增客户的行政监管措施且处于整改期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录(2021年3月)》中,包括上海森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之星综合研究有限公司、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等17家知名机构。
记者关注到,因存在误导性宣传、承诺收益、无证券投资顾问资格的人员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等问题,名单中多家机构此前已被采取监管措施,部分机构多次因“非法荐股”登上监管“黑榜”,如上海证券之星综合研究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聿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多次因“非法荐股”被采取监管措施。
事实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已成常态化。早在2020年9月18日,证监会宣布启动为期三个月(9月到12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包括“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在内的几类违法活动。在此过程中,广州、深圳、上海、重庆等多地证监局联合多个部门破获大案。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许峰认为,“股市黑嘴”“非法荐股”等违法活动,依托“黑群”“黑App”展业,手段不断翻新,形式更加隐蔽,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也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除了依靠监管部门持续整顿外,投资者自身也要提高防范意识,杜绝侥幸心理,自觉远离违法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许峰提醒,一旦遭遇这类非法行为,投资者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整体而言,这类案例投资者的胜诉概率较大。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