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严重不足,贵阳启动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
来源:中新经纬 2021-04-14 16:22:43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4日电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4日发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的通知》(下称《通知》)称,近年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持续超过95%以上,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已严重不足。
《通知》表示,为进一步防范化解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平稳运行,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21〕55号)规定,结合当前贵阳市实际,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实施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措施。
《通知》明确,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公式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贷款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
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职工家庭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且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此外,暂停受理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控制“商转公”贷款规模。2021年“商转公”贷款受理规模控制在5亿元以内。
同时,职工属以下情形,可按原政策执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于4月15日(含)前签订购房合同(以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或商品房现售合同备案登记表中的签约时间为准),并在5月31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购买存量房,已于4月15日(含)前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在5月31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4月15日(含)前已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通知》规定,铁路职工购买铁路沿线住房的参照执行。《通知》自4月15日起执行。
中新经纬客户端查询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3月2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截图
其中提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下称“个贷率”)低于85%为一级响应,属于流动性过剩,实施积极宽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个贷率在85%(含)―95%之间为二级响应,实施稳健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个贷率在95%(含)以上,设为流动性三级响应,实施适度收紧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启动三级响应级别时,可采取以下政策调控措施:做好国债、定期存款的兑现工作;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申请授权,开展一定额度的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两次公积金贷款累计贷款额度不超过规定限额等。(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