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央行定调!虚拟货币被利用成为跨境洗钱新手段
来源:金融界网 2021-03-19 12:25:54
金融界网3月19日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负责人就联合发布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6个典型案例覆盖了当前多发、常见的洗钱罪上游犯罪类型,包括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非法集资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毒品犯罪等,充分揭示了不同上游犯罪下洗钱犯罪的常见手段以及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等新型犯罪手段。
最高检、央行指出,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将犯罪所得及收益转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者财产,是洗钱犯罪新手段,洗钱数额以兑换虚拟货币实际支付的资金数额计算。虽然我国监管机关明确禁止代币发行融资和兑换活动,但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采取的监管政策存在差异,通过境外虚拟货币服务商、交易所,可实现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自由兑换,虚拟货币被利用成为跨境清洗资金的新手段。
最高检、央行指出,反洗钱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金融立法、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司法保障等多方面的努力与配合,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
一是持续加大追诉洗钱犯罪力度。强化一案双查,办理上游犯罪,必须同步审查洗钱犯罪线索。在引导侦查取证时,注重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追查涉案财物实际去向和洗钱线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过程中,综合运用立案监督、追加补充起诉等职能,持续加大追诉洗钱犯罪的力度。
二是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要加强与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讨、辅助办案、预防宣传等方面开展常态化协作。同时,也要加强与监委、法院、公安、海关缉私、海警等执法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惩治洗钱违法犯罪的合力。
三是强化检察履职。检察机关在强化惩治洗钱犯罪履职的同时,还要注重发挥法律监督职责,根据办理洗钱案件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完善反洗钱监管措施,加强侦查和审判监督力度,并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努力从全方位多层次发挥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