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食品使用3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来源:电鳗快报 2021-03-08 16:25:24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9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 及子公司签署智能通知存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吴中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产品名称及理财期限 序号 产品名称 委托金额(万元) 期限 1 定期存款 1,500.00 3 个月 2 定期存款 2,000.00 6 个月 ● 到期赎回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吴中支行 ● 到期赎回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8200 万元 ● 到期赎回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定期存款 ●到期赎回委托理财产品期限:自 2020 年 11 月 6 日至 2021 年 2 月 6 日,3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9,4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 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08)。 一、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宁波银行吴中支 行 3 个月的定期存款,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中饮巴比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及签订协定存款 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赎回宁波银行吴中支行 3 个月的定期存款,本金及收 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理财产 理财产品 金额 理财 理财收益 序号 受托方 起息日 止息日 品名称 类型 (万元) 期限 (万元) 2020 年 宁波银行 定期 保本固定 2021 年 3 个 1 8200.00 11 月 6 67.718897 吴中支行 存款 收益 2 月 6 日 月 日 理财收益含 2021 年 2 月 6 日至 2 月 7 日活期利息。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 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3 号文《关于核准中饮巴比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2 元。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88,6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合计人民币 44,592,075.4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4,047,924.53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容 诚验字[2020]230Z0189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使用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 规模 额 1 巴比食品智能化厂房项目 18,000.00 11,034.80 2 直营网络建设项目 500.00 - 3 品牌推广项目 6,000.00 889.15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600.00 - 5 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 6,524.79 - 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7 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 27,780.00 合计 74,404.79 26,923.95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47,585.74 万元(含募集资金 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产品期限 收益 是否构成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类型 关联交易 宁波银行吴中 银行 定期 保本保证 支行 定期 存款 1,500.00 3.4% 3个月 收益 否 存款 宁波银行吴中 银行 定期 保本保证 支行 定期 存款 2,000.00 3.45% 6个月 收益 否 存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7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宁波银行吴 中支行 3 个月定期存款 (1)交易日期 2021 年 2 月 7 日 (2)产品起息日 2021 年 2 月 7 日 (3)产品到期日 2021 年 5 月 7 日 (4)存款本金 1,500 万元 (5)收益率 3.4% (6)收益类型 保本固定收益 (7)支付方式 转账 2、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7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宁波银行吴 中支行 6 个月定期存款 (1)交易日期 2021 年 2 月 7 日 (2)产品起息日 2021 年 2 月 7 日 (3)产品到期日 2021 年 8 月 7 日 (4)存款本金 2,000.00 万元 (5)收益率 3.45% (6)收益类型 保本固定收益 (7)支付方式 转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均为银行存款,不涉及资金投向。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规定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宁波银行,证券代码:002142。上述现金管理受托方与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50,870,457.65 967,319,929.92 负债总额 288,522,446.40 251,754,899.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561,642,382.69 714,936,102.77 者权益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