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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信托“跨界”生意

来源:国际金融报   2021-08-23 11:23:32

面对千亿甚至万亿级的财富管理市场,信托、保险、银行以及其他机构需立足本身优势、妥善解决不同制度之间的磨合、谨慎把握当事人角色定位,才能实现各方共赢。

保险金信托,作为信托和保险之间的跨界合作,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近日,中信信托与中信银行(行情601998,诊股)、中信保诚人寿协同落地一单总保费1.2亿元的信托投保保险金信托——信托财产由“保单+现金”组成,是我国第一单亿元信托投保模式的保险金信托。

此外,平安私人银行近日协助客户成功设立国内客户个人最大规模保险金信托3.75亿元。

事实上,由于较成功地结合了保险的保障功能和信托的制度优势,自2014年首次被引入国内后,保险金信托迅速成为财富管理市场的“新宠”。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在展业过程中,保险金信托也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缺乏立法基础和监管政策指导的困境。此外,多个参与主体组成较为复杂的法律关系,容易形成权责不清,甚至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无法衔接的问题。

那么,在经过7年的实践积累之后,作为一项跨领域服务,保险金信托在服务模式和功能方面具备哪些特点?市场需求如何?若要实现进一步发展,还有哪些难点需要突破?

跨界合作加强

据相关媒体报道,今年上半年,平安私人银行协助客户设立保险金信托规模超200亿元,超过过去两年的总和,累计规模达到300亿元,设立总单数超7000单。

对于今年以来保险金信托业务的快速发展,有分析指出,从客户需求方面,主要是中产家庭以及高净值人群在隔离经营风险、养老、健康和传承方面的需求较为旺盛,提高了家族传承规划的优先级。

而从高净值客户选择配置保险金信托的原因来看,一方面可以借由保险金信托这一相对简单的工具,作为家庭财产规划的起点;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保险的杠杆功能,将现金更多用于生产经营和投资。

记者采访了解到,保险金信托的门槛通常要低于家族信托,同时具备高杠杆性。此外,还可以通过每年不断地投入而实现增长。

此外,虽然保险金信托的资产一般仅涉及与保险给付有关的现金资产,多数不涉及股权、房产等家庭或企业资产,但其分配与传承的原则和思考路径与家族信托并没有太大的差别,都涉及到分配给谁、何时分配、分配条件与金额等方面的问题。

而通过这种长期规划与指定受益的方式,可以解决很多现实中面临的问题。

某北方地区信托公司财富管理部门人士林峰(化名)告诉记者,在部分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机构中,许多机构都已经把保险金信托作为家族信托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于部分尚无法满足家族信托业务门槛要求的高净值客户来说,保险金信托更是其入门级产品的首选。

据悉,与保险合同只能是固定模板不同,保险金信托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提供定制化方案,从而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信托财产进行投资、运用和分配。

一位不愿具名的信托公司从业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保险公司是我国保险金信托的主要业务来源,因此高净值客户人数多、保险金信托服务成熟的保险公司也逐渐成为信托公司业务竞争的焦点。在一些情况下,信托公司往往通过降低设立费或资产管理费标准,来促成与保险公司的合作。

模式不断升级

一位信托行业观察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从保险金信托的推进过程来看,尽管宣传的时候,各家公司可能会从不同的角度列举相关模式下可以解决的问题,说法或有所不同,不过,作为一项服务,保险金信托的优势和功能还可以进一步标准化,也便于向客户传达相关表述。

事实上,受税收政策监管法规等影响,保险金信托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业务模式也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保险合同和信托合同设立的先后顺序以及向受托人转移保险金请求权的方式等方面。

林峰告诉记者,保险金信托现阶段有三个主流版本,分别称为保险金信托1.0、2.0和3.0版本。以2.0版本为例,可以通过先设立家族信托,再以信托财产购买保单或为已成立的保单缴纳续期保费,而家族信托作为投保人的身份持有保单。

“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2.0版本中保险成为信托财产资产配置的组成部分,新购保单的投保品种也由从传统的人寿保险扩大为所有保险类别。”林峰补充称。

近日,中信信托与中信银行、中信保诚人寿协同落地一单总保费1.2亿元的信托投保保险金信托——信托财产由“保单+现金”组成,是我国第一单亿元信托投保模式的保险金信托。

以上述业务为例,据相关人士介绍,信托投保模式的保险金信托具体模式一般为:委托人将资金交付给信托公司设立信托,指令信托公司作为特定保单的投保人,使用信托资金为被保险人投保相应的保险、交纳保费,同时指令信托公司作为唯一的保险金受益人。

而中信信托方面作为信托的受托人,按照与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的约定,管理运作信托专户内的资金,以及未来保险公司因对应保单而赔付或给付到信托专户的保险资金,并按信托合同约定的条件,分阶段逐步分配给信托受益人。

记者注意到,在2017年推出国内第一单信托投保保险金信托(保险金信托2.0版)之后,中信信托已于2019年再次升级保险金信托服务,推出了国内首个“家庭保单”保险金信托服务。

据了解,“家庭保单”保险金信托解决了不同保险机构、不同被保险人的保单需要分别设立保险金信托的“痛点”,为客户打通了不同保单间的壁垒,未来客户在任何一家与中信信托合作的保险公司购买保单,都可以整合到同一个保险金信托中。

发展仍存难点

“保险金信托的重要能力体现在前端产品和服务定制中间的操作衔接环节,以及后续的持续服务能力。”林峰告诉记者,从这个角度看,在保险金信托业务中,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都还需要持续提高服务能力。

“项目数量众多,持续时间长,需要从业者的恒心与耐心,也需要信托公司高层进行战略层面的支持。”林峰补充称。

记者了解到,保险金信托展业过程中涉及诸多环节,也需要解决多样的问题。具体来看,一方面需要履行审批、成立、登记、开户、估值分配等流程,另一方面还涉及到每个账户的资产管理、信息管理、支付管理、客户管理等工作。

一般来说,信托公司做好保险金信托业务,需要建立相对独立的业务审核体系,体现业务的零售特征,并能够进行批量化,标准化操作,还涉及同保险公司的系统对接。

在这种情况下,完善的信息系统将提升业务办事效率,减少操作失误,提升客户体验。此外,为了向高净值客户提供优质的财富传承服务,还需要不断提升财富管理领域的专业化人才团队建设。

林峰也对记者坦言,目前来看,对于信托公司来说,在保险金信托方面的投入确实比较大,而在培育阶段,这样的投入是非常有必要的。“在保单理赔和利益分配环节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就要提前准备打好基础,从人口自然规律和代际转换上看,或需要10-15年的时间”。

五矿信托家族办公室法律顾问、清华大学民商法硕士刘孟超指出,目前保险金信托虽然尚无法律规范或者监管文件予以明确规定,但是通过对保险制度和信托制度的推敲可以得出结论,该制度符合民法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和监管对金融回归本源的期待。

“面对千亿甚至万亿级的财富管理市场,信托、保险、银行以及其他机构需立足本身优势、妥善解决不同制度之间的磨合、谨慎把握当事人角色定位,才能实现各方共赢,分享市场增长带来的回报。”刘孟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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