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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枪科技明日上会:公司和法人曾因虚假借款卷入刑事案件

来源:壹财信   2021-04-28 12:23:00

来源:壹财信

作者:童牧瑶

2021年4月29日,证监会将召开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47次工作会议,届时将对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双枪科技)拟深交所主板上市进行审核。

自双枪科技IPO闯关以来,因其以科技冠名的合理性、股价混乱、自有产能不足、虚假营销等问题被媒体质疑。随着对双枪科技公开材料的深入研究,《壹财信》发现,该企业及法人还因提供虚假借款卷入一刑事案件、官网或夸大宣传以及募投项目数据打架等问题。

官网或夸大宣传

双枪科技系一家领先的日用餐厨具供应商。自成立以来,双枪科技致力于日用餐厨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拥有筷子、砧板、勺铲、签类和其他餐厨具5个大类,超过1000种单品。

据招股书, 2002年9月由郑承烈、叶丽榕夫妇和郑承生共同出资设立杭州双枪,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郑承烈出资390.00万元,叶丽榕出资100.00万元,郑承生出资10.00万元,三人持股比例分别为78%、20%、2%。

但对于双枪科技成立的时间,官网上却有两种说法。一会儿称双枪科技成立于为2002年,一会儿又称成立时间为1995年,令人不解。

(截图来自官网)

同时双枪科技官网显示,年销售增长率20%以上,这与招股书中披露的数据又不符,或存在夸大宣传的嫌疑。

据招股书,2018年至2020年,双枪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60,804.65万元、71,775.58万元和83,396.15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8.04%、16.19%;同期,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0,714.93万元、71,613.68万元、83,188.31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7.95%、16.16%。显然,报告期内双枪科技并未有20%以上的年销售增长率。

因虚假借款卷入刑事案件

作为筷子界的LV,双枪科技及其创始人郑承烈有一部艰难的融资创业史,被媒体老生常谈。

据媒体报道,郑承烈出生在浙江最偏远的庆元县,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郑承烈的大哥因办厂艰难,深陷亏损泥潭靠高利贷度日。郑承烈就成为了接盘侠,接手了其大哥的筷子厂。在借两千元钱都要等上两个月时间的1995年,郑承烈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一些放高利贷人员的信任,前后借到了月息3%的20多万借款。

然而,靠高利贷起家的郑承烈及其双枪科技子公司浙江双枪竹木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双枪)还曾卷入一起挪用公款案件。

浙江双枪成立于1998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郑承烈,同时郑承烈担任执行董事一职。企业经营范围竹木制品、工艺品、塑料制品等。据企查查变更记录,2009年8月5日前浙江双枪的大股东为双枪科技实控人郑承烈、叶丽榕,变更后杭州双枪竹木有限公司(双枪科技曾用名)100%持股。

据(2019)浙01刑终436号文件,2019年12月27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某某、沈某某、朱某某贪污罪二审刑事判决,上述3人于2006年至2012年存在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而在该案件中也牵出了浙江双枪和法人郑某某提供虚假借款的事实。

2004年经浙江省林业厅批准,由浙江省竹产业协会作为发起人,并使用浙江省财政拨付的资金入股成立浙江信林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信林担保),沈某某作为该企业组建的筹备人员,同时担任受浙江省林业厅委派至信林担保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

2007年2月,被告人沈某某、全某某以个人营利为目的,采用让他人挂名的方式成立杭州天森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天森公司)并实际控制经营。2007年11月,沈某某利用其担任信林担保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伙同全某某,并由沈某某与浙江双枪法人郑某某约定,采用浙江双枪向信林担保虚假借款的形式,由全某某负责资金操作,将信林担保的公款350万元汇入浙江双枪账户。

同日,浙江双枪将上述钱款转账至天森公司账户,被告人沈某某、全某某再从天森公司账户将款项以高额利息借贷给杭州品森实业有限公司,以谋取利差。

2008年10月30 日,天森公司通过原借款途径向信林担保公司归还350万元。

(截图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此外,双枪科技的客户浙江集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供应商安徽鸿叶集团有限公司、临海市东珈工艺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还因虚假广告或违法广告被行政处罚。

募投项目数据“打架”

继续研究发现,双枪科技的募投项目还存在招股书与环评文件数据打架的问题。

此次IPO,双枪科技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800万股A股,总募集资金为42,497.34万元。其中日用餐厨具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下称: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27,497.34万元,资金全部来自于募集资金。

招股书披露,双枪科技拟通过生产建设基地项目的实施,完善日用餐厨具自动化建设生产基地,丰富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其在日用餐厨具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整理盈利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与环评文件关于该募投项目存在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首先是占地面积不同。招股书显示,生产基地项目占地面积44,643.50平方米,而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占地面积仅为4,720平方米。

其次是建设周期不同。招股书显示,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周期18个月。2020年6月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显示项目预期投产时间为2020年12月,建设周期最多7个月。

再次是环保投资金额不同。环境影响报告表显示该项目环保投资80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92%。该项目在2020年6月10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庆环建[2020]11号)。该环评批复则显示项目的环保投资为50万元,比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保投资少了752万元。

最后是购置设备数量存出入。招股书显示生产基地项目设备购置费为13,298.89万元,用于筷子生产车间、植物纤维复合材料生产车间、植物复合材料产品包装车间、竹展开车间、砧板成型车间生产设备及辅助性设备购置,其中生产设备购置348台/套/条,辅助性设备购置数量并未披露。

而环境影响报告表则显示新增设备生产设备共274台/套/条,比招股书披露的设备少了74台/套/条。若单独将招股书与环境影响报告表设备名称进行对比,招股书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披露的设备名称也不完全相同,因此无法一一匹配。

在环评批复与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概述中都提及了购买注塑机、抛光机、组装机、集中供料系统设备,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详细生产设备名单中并无组装机设备,抛光机也未新增。

此外让人疑惑的是,双枪科技环境影响报告表是2020年5月29日被庆元县环保局受理并在庆元县政府公示,但是其公示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时间为2020年6月,编制时间晚于公示时间。

双枪科技上会在即,但对于上述问题希望能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或需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做出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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