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码缩水后,阳光集团资产池微漾
来源:乐居财经 2022-08-04 19:23:14
文/乐居财经严明会
自债务危机显露之后,阳光城的市值缩水,这给大股东阳光集团带来了危机。
8月2日,阳光集团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原因有两点:未能按公告数量增持阳光城股份,增持阳光城股份半年内又被动减持。
根据监管函,阳光城2020年12月30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显示,阳光集团、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作为阳光城的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拟自2020年12月30日起12个月内增持阳光城股份不少于阳光城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
但根据阳光城2022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截至增持计划到期日,上述控股股东或关联方合计增持阳光城股份约2396万股,占阳光城总股本的0.58%,与增持计划中披露的最低增持数量存在较大差距。
具体原因可追溯到去年。2021年,阳光集团因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导致被动减持阳光城股份8361.25万股,占阳光城总股本的2.02%,导致三方最终增持股份不足。
而就在前一天,阳光集团又一笔超短期融资债券因用于担保的资产池价值已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债券本息1.2倍(约3.14亿元),而触发偿债保障承诺条款。这与阳光城不断下跌的股价脱不开关系。
增持计划终止
2020年三季度以来,阳光城的股价持续下跌,从当年9月底的8元跌至12月底的6元左右。此时,阳光集团及其关联方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坚定信心,发布增持计划。
计划公告后,阳光集团、公司董事会主席林腾蛟、东方信隆等相关主体分别在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3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6日进行了四次增持,合计增持股份23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增持金额为1.39亿元。
从增持价格来看,四次增持均价分别为6.1元/股、6.08元/股、5.68元/股、5.68元/股。
之后大半年的时间内,上述行动人均未再有增持动作。直到今年1月10日,阳光城发布公告,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因增持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受地产行业发展情况、金融市场环境等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的影响,阳光集团面临着行业竞争加剧、利润持续承压、融资渠道受限,债务集中到期兑付等挑战。
由于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融资渠道受限,债务集中到期兑付等原因资金净流出规模较大,导致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无法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阳光集团债券被牵连
在房地产行业的上升期,阳光城的股份是阳光集团的优质资产,一直被阳光集团用来担保发行超短期债券。
8月1日,阳光集团公告“21福建阳光SCP003”触发偿债保障承诺条款。具体原因为,截至2022年7月28日,阳光集团资产池价值已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21福建阳光SCP003”本息1.2倍(约3.14亿元),即于该日触发偿债保障承诺条款。
这不是阳光集团第一次触发偿债保障承诺条款,今年1月27日,阳光集团首次公告,由于阳光城股价下跌,且公司分别于多日多次被动减持阳光城集团股份,被动减持股份累计10312.55万股。截至2022年1月26日,资产池价值已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21福建阳光SCP001”本息1.2倍,即于该日触发偿债保障承诺条款。
包括“21福建阳光SCP003”在内,阳光集团于2021年发行了四笔超短债,合计15亿元,债券发行时均有条款约定:入池的担保资产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只能作为当期债务的偿债资金来源。且该资产的价值应为当期债券本息的1.2倍,如果入池的担保资产的价值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当期债券本息的1.2倍,就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追加资产入池,否则将对入池的担保资产办理质押手续。
阳光城出现债务违约后,股价持续寻底,导致阳光集团用来做担保的阳光城股份市值缩水,从而触发偿债保障承诺条款。目前,这4笔超短债均已构成实质性违约,累计未兑付本息约15.72亿元。
当时,阳光集团为这4笔超短期债券提供的入池资产,就是其和东方信隆持有的阳光城2.54亿股的股份。截至当前,阳光集团持有阳光城股份约6.61亿股,2.54亿股占其所持比例约达38%。
另外,7月30日,阳光城公告显示,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和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相关法院司法冻结。这些被冻结的股份合计约2.1亿股,原因是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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