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者陈继志拖欠房贷被恢复执行50万
来源:金融界 2022-06-22 19:23:45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陈继志、兰某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执行标的50.58万余元,关联案件涉及两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据此前的判决文书显示,原告建行唐山分行诉称,2016年9月9日陈继志、兰某与原告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2016年9月13日原告向二被告发放贷款50万元,二被告承诺以新购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里玫瑰庄园4-2702房产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自2018年6月,二被告没有履行借款合同内容,没有按时还款。
被告兰某辩称,其与被告陈继志已分居很长时间,房子之前是陈继志父母居住,后由陈继志居住,兰某没有住过,并无法与陈继志取得联系,因此没有义务替陈继志还款。陈继志未作答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陈继志、兰某偿还建行唐山分行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合计49.7万余元。
天眼查显示,2020年11月,陈继志夫妇因该案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0.58万余元。今年6月14日,两人被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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