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燕窝事件辛巴竟胜诉,还获赔3000万?
来源:北京商报 2021-07-19 11:23:23
曾经沸沸扬扬的辛巴燕窝事件终于尘埃落定。
确认糖水燕窝的供应商融昱公司故意误导辛选旗下和翊信息作出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裁决融昱公司向和翊公司支付赔偿款、赔偿损失。
这意味着,发生于去年11月的“辛巴燕窝”事件在时隔7个月后发生实质性“反转”。
辛巴胜诉
2020年11月,有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质疑在辛巴旗下主播“时大漂亮”直播间购买的燕窝系假燕窝。遭到质疑后,辛巴曾现场直播用漏斗在燕窝产品中过滤出凝固物并声称确系燕窝。并展示相关检验报告,表示其所售燕窝为合格产品。
11月19日,“打假人”王海在微博中晒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的一份报告。报告显示,该款燕窝产品蔗糖含量达4.8%,成分表里碳水化合物为5%,蛋白质含量为0。并称“时大漂亮”在直播间中所售卖的茗挚品牌就是糖水而非燕窝。
最终,辛巴团队于11月27日在微博上对此次燕窝事件进行道歉,承认由“时大漂亮”在直播间宣传的茗挚品牌燕窝,确实存在夸大宣传的成分。同时,辛巴团队宣布了现行赔付计划,对购买燕窝的消费者进行假一赔三的赔付。
12月23日,广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此次事件作出处罚决定,和翊公司罚款90万;天猫“茗挚旗舰店”网店罚款200万,吊销营业执照。
因认为融昱公司提供的产品说明等资料存在虚假信息,误导涉事主播进行了夸大宣传,和翊公司于去年12月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融昱公司支付其先行承担的赔偿金,并就“夸大宣传”等欺诈行为象征性赔偿损失1元。6月30日,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认定,融昱公司确实对和翊公司进行了误导,裁决融昱公司向和翊公司支付赔偿款约3035万元、象征性赔偿损失1元。
辛巴带货茗挚燕窝“翻车”事件,再次把网络直播带货的质量安全问题拉回了大众视野前。
但辛巴并不是唯一“翻车”的电商主播。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称,2020年“双11”期间,协会收到了33.4万余条与直播电商有关的投诉,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明星带货涉嫌刷单造假和售后服务满意度低、体验较差两个方面,并直接点名汪涵、李佳琦、李雪琴等参与直播带货的主播和明星。
监管出手明权责
为整治网络直播平台频繁发生的直播“翻车”现象,国家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办法》旨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社会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认为,通过上述规定,目前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执法中存在的平台上相关交易记录“黑箱化”、执法者难以获取的问题有望得到消除。此外,他还表示,未来的网络交易市场监管,主要表现为通过技术性手段,对网络交易中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进行监测、预警以及定向取证和后续的处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在此次事件中厂家误导了主播,广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这样的裁决是正确的,让厂家承担责任,有助于厂家从源头上诚信经营,避免为主播提供虚假的产品资料。同时,主播也付出了声誉代价,警惕所有直播主播不轻易为名不相符的产品做形象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