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超2000亿!上半年上市银行永续债市场高涨
来源:财联社 2021-07-01 12:22:09
2021年已过半,上半年快速发展进程中,银行补血速度及形式也呈现出阶段性特点。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二季度末,上市银行可转债筹集规模达600亿元,发行银行数量与筹集资金规模均超过去年全年水平。同时,永续债发行规模突破2500亿元,较往年同期有大幅提升。
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今年上半年国内银行资本发行市场呈现多样化特点。其中,得益于灵活的融资方式,永续债逐步取代优先股,成为银行其他一级资本补充的热门选择。但同时,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现金管理类理财规定会对永续债的一级市场发行产生一定影响。据业内人士预计,至2025年,我国银行资本工具净发行量将保持在7000亿规模。
4家银行发行可转债,累计筹集600亿资金,远超去年全年水平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上海银行(行情601229,诊股)、杭州银行(行情600926,诊股)、苏州银行(行情002966,诊股)、南京银行(行情601009,诊股)已完成发行可转债,累计筹集资金规模600亿元;而去年全年发行银行只有紫金银行(行情601860,诊股)、青农商行(行情002958,诊股),筹集资金规模仅为95亿元。
此外,还有银行正积极筹划发债,重庆银行(行情601963,诊股)、成都银行(行情601838,诊股)、兴业银行(行情601166,诊股)计划在今年发行可转债,合计拟发行金额710亿元。
宏观分析师周茂华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自今年年初以来,国内银行资本补充的一大亮点是融资资本工具的多样化,涵盖了可转债、永续债、专项债创新等方式。”
“可转债是使用较为普遍的资本补充工具,一般只要具备发行条件,上市银行都会申请发行。”交通银行(行情601328,诊股)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唐建伟表示,一方面发行可转债便于直接融资,另一方面在条件成熟时,也可进行转股以补充银行资本。
永续债大受热捧,累计发行规模逾2000亿,发行主体持续扩容
在其他一级资本发行工具中,永续债发行规模显著上升。数据显示,2019、2020年全年永续债发行规模分别达4900亿元、5575亿元。截至2021年二季度末,已有十家上市银行先后发行永续债,累计发行规模2675亿元,较2019、2020年同期分别增加55亿元、1475亿元。与此同时,渝农商行(行情601077,诊股)、苏州银行永续债发行也已得到监管核准,合计140亿元可续债待发行。
“永续债的融资方式灵活、发行成本相对较低,不会对银行原始股东权益造成稀释。”周茂华表示,银行还拥有赎回选择和决定释放递延付息的权利,因此商业银行可以利用永续债灵活调节资本结构。同时,央行创设的央行票据互换工具(CBS)有助于提升永续债流动性,增加其吸引力。
作为另一重要的其他一级资本发行工具,优先股在2019年发行规模高达2610亿元后,2020全年、2021年上半年均无上市银行发行记录。招商证券(行情600999,诊股)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表示,这是由于优先股和永续债的功能相近,近年来随着永续债受到银行更多青睐,优先股不再是发行资本工具的最优选择。
同时,永续债的发行主体已延伸至民营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网商银行分别于2020年7月、2021年6月合计发行40亿元永续债;进出口银行的600亿元永续债发行申请也于本月得到监管批复。
但值得关注,周茂华提醒到,永续债的主要缺点在于补充资本周期较长、补充效率受转股率影响、供需双方权利存在不对称。因此永续债的发行门槛较高,筹资规模有一定限制。
资本补充持续高位,预计至2025年将达到年均7000亿
“预计未来几年银行业的资本工具发行量都会维持在较高水平。”廖志明分析认为,首先,对于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会面临资本监管要求,目前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工商银行(行情601398,诊股)、农业银行(行情601288,诊股)和建设银行(行情601939,诊股)已进入该名单,而未来交通银行、邮储银行(行情601658,诊股)、招商银行(行情600036,诊股)等均有可能被纳入其中。因此,为达到严格的监管要求,大型银行对于资本工具有一定的发行需求。
他进一步表示,国内目前也推出了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框架,提出了对附加资本的要求,因此大部分国内银行在资本发行方面也存在一定需求。同时,对未上市的中小型银行来说,更多依赖内源性的资本补充,可通过发行永续债等资本工具,解决外部资本融资渠道相对有限的难题。
综上所述,廖志明认为,不同类型的银行机构对于资本发行均呈现旺盛的需求。预计到2025年,资本工具每年可能保持在7000亿左右的净发行量。
“监管部门非常重视银行业机构的资本补充,尤其近期现金类管理产品的政策对于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的一级市场发行有一定影响。”法询金融监管研究院副院长周毅钦表示,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对于存量产品,允许持有至到期,但不得再新增投资不合规资产。
他进一步表示,对于增量产品,依据会计准则界定为“债性”,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可以合规投资剩余期限、评级等满足各项正式要求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但新发永续债(权益工具)、二级资本债(长期限)均不在投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