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国债10日起销售,四家银行“试水”手机银行购买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1-05-11 11:22:11
财政部近日决定发行2021年第三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和2021年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5月10日起,公众可以通过工商银行(行情601398,诊股)、邮储银行(行情601658,诊股)、招商银行(行情600036,诊股)和江苏银行(行情600919,诊股)等四家银行的手机银行购买最新发行的这两期储蓄国债。
这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400亿元。第三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8%,最大发行额为200亿元;第四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97%,最大发行额为200亿元。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21年5月10日至5月19日,2021年5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5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三期和第四期分别于2024年5月10日和2026年5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今年3月,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印发的《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提出,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根据试点工作需要,结合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往储蓄国债工作情况、手机银行业务开展情况、客户结构、规模、地域等因素,按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四类,分别选择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参与试点。
参与试点的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通过手机银行渠道可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销售、个人债券二级托管账户(以下称个人国债账户)开立、托管余额信息查询业务,不可办理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资金清算账户变更等业务。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当前我国银行大部分业务分流至电子渠道,其中手机银行是离柜交易的主要方式。储蓄国债在个人投资理财市场备受青睐,特别是深受中老年投资者欢迎,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将大大方便投资者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