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征收环节稳步后移 成品油拉开税改大幕?
来源:金融界网 2021-04-08 15:23:18
导语
4月7日,国新办就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明确提出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
据悉,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7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完善地方税税制,合理配置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按照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就此拉开大幕?
成品油消费税演变之路
众所周知,成品油消费税是指消费者在消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等七种成品油时交纳的消费税。
由表中可以看出,自1994年分税体制改革以来,国内成品油消费税额一直呈现的是一个上涨的趋势,其中在2014-2015年期间的调整更为频繁。
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声音此起彼伏
自从国内成品油消费税设立以来,成品油消费税一直属于价内税且在生产环节进行征收。除此,成品油消费税为中央收入,地方政府不能参与分配税款。通过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国家通过税收调控经济;另一方面,有利于保证税源的稳定和统一集中征收。
不过,在实际实行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问题开始显现。为了更好的发挥消费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公平性、向导性,建立规范的税费体制和完善的价格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结构调整。近年来,成品油消费税改革的声音此起彼伏。2020年两会期间,就有人大代表建言,一是把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由生产环节调整到终端环节,同时把价内税改为价外税;二是把成品油消费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那么,如此调整后,对于成品油行业的各个环节又会产生怎么样的影响。
将成品油消费税征收放到终端环节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意味着综合生产成本将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原来应该上缴的成品油消费税将会成为上游生产企业利润的一部分,企业的现金流将更加充裕。生产企业可以利用多出来的这部分利润进行再生产,或者让利给客户,在销售过程中更加具备优势。
对于终端加油站来说,意味着终端加油站将成为缴纳成品油消费税的主体,但这并不意味着加油站的销售利润将会收窄,因为目前可以实现在终端环节进行征税的前提条件是需要在所有加油终端增加税控装置。只有在加油站进行对外销售时才会产生成品油消费税,主要的承担者还是消费者。
对于市场来说,将成品油消费税征收放到终端环节,可以有效打击市场的不法行为,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但因为终端加油站多且杂,对于国家来说,投入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过高。
对于国家征税来说,将成品油消费税放到终端环节征收还有一个明显的变化:成品油消费税的纳税大省将会由原来的炼化生产大省转移到成品油消费大省。如果配合第二点提议,同时将成品油消费税改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那将会有更加明显改变。成品油消费大省的政府会更加积极的参与成品油市场的征收和监管,促进成品油市场的健康发展。
将成品油消费税改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对于地方来说,一方面可以提高地方对成品油市场监管和消费税征收的积极性,减少税源流失,使地方获得更多更稳定的税收;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地方对炼油企业安全环保质量和发展监管的积极性,防止炼油能力进一步过剩,引导资金流向油品零售和相关服务业领域,促进涉油消费产业链的发展和进步,提升整体服务质量。但将成品油消费税部分归为地方,中央对于税款使用的监管力度仍需加强。
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陆续安装 消费税后移准备工作已经开始
众所周知,传统的税控设备可靠性差、传输保存数据困难,已经不能满足新的管理需求。因此,国家税务局对各个省市下发了安装新版税控系统(即智能税控系统)的文件。
以山东为例,2020年,山东省税务局在临沂市试点推行了“加油站网关数据采集系统”,该系统以加油站行业精细化管理为切入口,依托物联网信息化手段,强化环节监控和过程管控,初步形成人员监控、软件管控、物理防控“三位一体”管理模式,有效提升了行业专业化管理水平。
2021年1月19日,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的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采购项目正式发布,标志着广东省加油站即将进入安装税务监控系统的阶段。
智能税控系统既可以对数据实时采集,监控设备状态,又可完成对外围数据的对接。比如,税务机关通过该系统精准掌握了加油站的实际销售数量和增值税销项税额,促使其对销售收入如实申报,向上游积极索取进项发票,拉紧了行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有效减少了加油站“富余发票”,从根源上防范了成品油库存的回流。这既为加油站行业夯实了公平的税收环境,也为消费税后移做了前期的准备工作。
注意!此次,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并未直接点名成品油领域
需要明确的是,此次财政部出台的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并未直接点名成品油行业。而据卓创了解,消费税后移大概率将以分品种的形势进行,如奢侈品、高档轿车、珠宝、烟酒等。而成品油关乎国计民生,其改革之路需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目前看仍是任重道远。
2021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建议完善进口产品税收管理相关制度,开展各类变换税则号、品名等逃税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对进口稀释沥青、轻循环油和混合芳烃征收消费税。其实,轻循环油征收消费税早已不是新闻,且出现时间往往在每年两会过后。据卓创资讯从市场了解,目前此消息尚未有实质性的文件出台,仅仅是在内部征求意见阶段。除因产品本身特性,征收消费税涉猎产品范围较广,后续配套政策尚未完善。据内部消息称,相关部门也会对消费税所带来的一系列进口规则进行的修改及所涉及的复杂性表示担忧。最后,征收消费税所产生的成本增加将会令混合燃料终端客户抵制,这也加大了政策出台的难度。
当然,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直接推动税收征管的第三次变革,这些信息也无时无刻不在彰显着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步伐再加快,后续情况卓创将持续跟踪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