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霄贤妈妈因借款合同纠纷需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十余万
来源:金融界网 2021-04-07 14:23:21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国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秦维平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为(2020)京0105民初56663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原告为国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公司),被告为秦维平(秦霄贤的妈妈)。
该判决书显示,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91666.62元;判令被告偿还截至2020年10月20日的利息20400元、逾期罚息7625.01元、滞纳金320元;判令被告支付自2020年10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逾期罚息(以91666.6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8%的标准计算)。
法院查明:2018年2月2日,被告作为甲方(借款人)与原告作为乙方(放款人)以电子方式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贷款本金15万元;贷款期数36期;贷款月利率为0.85%;原告称被告自2019年4月3日开始逾期,截至2020年10月20日,被告尚欠借款本金91666.62元,利息20400元、逾期罚息7625.01元、滞纳金320元未还。
本案裁判结果为,被告秦维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国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1666.62元、截至2020年10月20日的利息20400元、逾期罚息7625.01元、滞纳金320元;被告秦维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国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付逾期罚息(以91666.62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8%的标准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据半岛都市报报道,2020年11月18日,有网友爆料,秦霄贤的妈妈秦维平欠卡债不还被银行告上法院,并晒出了法院给出的判决书。根据判决书,招商银行(行情600036,诊股)指出截至2019年10月5日止,秦霄贤的妈妈共计欠款人民币113653.11元,银行自2019年7月22日起多次催款,被告仍未清偿。被告秦维平需要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信用卡欠款本金人民币99398.43元及利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