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地探访振江股份事故海工平台修理现场 “振江”号预计4月份可恢复运营
来源:证券日报网 2021-01-23 15:23:15
本报记者 李亚男
1月21日,《证券日报》记者实地走访了舟山市华丰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振江”号正在这里紧急修复中,目前进度约达60%。预计3月底至4月初修复完成,如无特殊情况4月份可恢复运营。尚和海工董事长郑文俊称,“进场两个多月,目前船舶辅助系统部分已修复完毕。”
上半年可恢复运营
2020年7月份,振江股份(行情603507,诊股)旗下海上工作平台“振江”号在江苏如东海域作业过程中发生海水漫浸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该海工平台“振江”号为振江股份子公司尚和海工所属,是当时国内首座1200吨自行自升式风电安装平台,可独立完成6MW、8MW级风机的安装和其他水上工程施工的起重、打桩、吊装和运输等作业。
《证券日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振江”号上有3台起重机,“若天气状况良好,配套到位,振江号一天之内即可完成一台风机的安装。”郑文俊说道。
据介绍,“振江”号自去年11月初进场后,一直在紧张的修复中。由于疫情影响,一些需在国外采购的部件件还未完全到位,预计3月份能够到位,基本上能跟上修复的进度,4月份可恢复运营。为了疫情防控,《证券日报》记者未能到船舱内部观看修复过程。
记者此前了解到,“振江”号的订单已排至2022年7月。但从2020年7月开始,“振江”号一直处于打捞及修理进程中,无法执行已签订订单。那么由此产生的损失是否由上市公司来承担呢?“不存在合同违约损失,”郑文俊告诉记者,“合同履行生效的条件是从船抵达现场时开始生效。”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也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如果合同确实约定了这样的生效条件,那么可能确实不会发生违约损失。”
截至目前,海水漫浸事件的责任判定报告尚未出具。在控制权转让事项终止的原因里,交易双方也就公司2020年7月“振江”号海水漫浸事故的定损责任认定存在一定分歧。
郑文俊表示:“目前定损责任结果还未出来,但在保险理赔上我们很有信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赔偿范围不好预估,要看保险合同具体的责任分配条款,也要看船损定损的程度。保险赔付对尚和海工完成业绩承诺没有帮助,但是可以缓解当下其紧张的现金流。”
业绩承诺或有望完成
2018年,振江股份以1.4亿元购得尚和海工80%股权,评估增值率高达2017.03%。彼时,双方还签订了业绩承诺,约定尚和海工2019年至2021年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5000万元和5500万元。
在2019年尚和海工出现亏损后,振江股份立即变更了业绩承诺期,变更为2020年至2022年。此外,业绩承诺补偿方式也由原来的2019年、2020年与2021年逐年核算,变为2022年累计核算,尚和海工只需2020年至2022年合计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
盘和林告诉记者,“2021年是风电抢装年,当前订单的确是有保障的,海上一台风机安装大约500万左右,振江号三天完成一台风机的安装,而其他海工船可能平均是一周安装一台风机,而普通海工船如今的租金基本在1000万每月以上,由于是抢装风电,所以如果振江号恢复完全能力,2022年总共12个月的收入会超过2.4亿。”
采访中郑文俊介绍称,目前市场上类似“振江”号这种稀缺海工船的月租金在1500万元至1800万元,在手订单充足。据记者粗略计算,“振江”号包含每年融资租赁本息、保险费、船员工资等在内的运营费用约在9000万元左右。若按照1500万元月租金、2021年四月份恢复运营来计算,20个月内可实现约3亿元收入,扣除成本之后初步可以覆盖业绩承诺。
“其实我们在2020年上半年已确认了几千万的收入,在船发生事故之前刚完成上一个合同订单。”郑文俊补充道。“对于业绩承诺的完成还是充满信心的。”
振江股份曾提示,尚和海工业务开展延迟,可能导致2020年业绩承诺继续无法完成,并将有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振江股份也在上证e互动上公开回复投资者时表示:“公司将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商誉进行评估,暂时还无法准备判断是否需要减值。关于海工船的事故,目前公司正按计划积极推进修复工作,预计今年上半年恢复运营,目前海上风电安装市场火爆,与客户的长期合约依然有效。”
(编辑 才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