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赔付56363元 史带保险被上海浦东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来源:金融界 2022-08-04 11:23:00
据天眼查显示,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带保险”)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沪0115执16767号,执行标的56363元,立案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
案件审理流程可见,史带保险因人寿保险合同纠纷被告,原告为周某、毛某叶(被保险人周某夔的家属),在被保险人周某夔探亲前购买了史带保险的“盛行天下”境外旅行保障计划保险产品(意外险),探亲过程中,周玉夔突发脑溢血(颅内出血)不幸身故,在申请保险理赔时遭遇拒赔,史带保险认为脑溢血是疾病,并非意外导致的死亡,拒绝赔偿。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被告提供的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释义明确意外伤害是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结合现有证据以及医学死亡证载明的死因,周玉夔身前患有XXX疾病史,而本案事故发生时,周玉夔刚上好厕所,其年龄又达71周岁,死亡原因为颅内出血因而引起死亡或因此结果死亡。该死亡原因与XXX疾病无关,且无证据显示周玉夔生前患有XXX疾病,周玉夔年龄偏大,在上好厕所起身刚走一步就送医不治当日死亡,其因意外伤害致死具有高度盖然性,原告已完成相应举证责任,故本院认定,本案被保险人周玉夔的死亡系意外事故导致,符合本案事实以及涉案保险合同的约定。因被告未能提供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被保险人系因自身疾病的因素而导致死亡,故本院对被告的上述主张不予采信。本院认定,被告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予以理赔意外身故保险金。
天眼查还显示,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5年, 位于上海市, 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432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董颖,董颖也是北京世威史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那么,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有什么影响呢?
被执行人这个称呼是出现在法院已经做出了终审判决之后,此时败诉的一方是必须按照法院的判决,来做出一定的赔付或者是接受一定的惩罚的。如果当事人能够正常的接受惩罚或者是做出赔付的话,那么这个案件就算结束了。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话,此时就会被称之为被执行人。
一旦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会限制消费,被执行人在收到法院下达的执行通知后,应该按照执行通知的规定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自身的财产,如果存在未报少报的情况,法院会追究被执行人的责任。人民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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