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古塔医院院长非法获利4000万被判20年 建行一支行高层受贿200万放贷1个亿!
来源:金融界 2022-01-27 18:23:36
金融界1月27日消息 近期,锦州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锦州市古塔区医院院长綦某杰因涉嫌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串通投标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五项罪名并罚,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根据判决书,綦某杰职务侵占共计套取、骗取工程款和工资款约1453万元,挪用资金用于个人投资和经营共计约2014万元,串通投标涉案金额6815万元获利约504万元,行贿国家工作人员共计310万元,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涉及金额约5458万元。
天眼查显示,锦州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8日,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其中,綦某杰出资3000万元、刘某出资1000万元、景某出资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綦某杰。2016年2月,股东变更为高某丰出资2500万元,綦某杰出资2000万元,马某出资500万元。
2016年7月,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授权锦州市古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新动力公司签订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采取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运营锦州市古塔区医院(以下简称“古塔区医院”)。一月后,批复綦某杰为古塔区医院院长。
同年11月,古塔区医院、新动力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签订贷款6160万元合同,于2017年3月22日签订贷款3840万元贷款合同,该行于2016年12月7日、2017年3月22日分别发放贷款人民币6160万元和3840万元,均汇入古塔区医院账户。为了这1个亿贷款,綦某杰给建设银行锦州分行古塔支行副行长行贿了200万。
经古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綦某杰在PPP项目协议特许经营期间,利用担任古塔区医院院长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工程合同和工资表等形式,套取、骗取工程款和工资款等共计1453.11万元。
不仅如此,綦某杰还挪用新动力公司的投资款和古塔区医院为合德医院出资的注册资金,用于个人投资和经营,共计2013.8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綦某杰不但自己“伸手拿钱”,还主动给他人“送钱”。2015年底,为谋取古塔区医院项目,綦某杰以100万元贿赂时任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郭某。后在他的运作下,被告人綦某杰多次联系古塔区政府相关领导,遂成功拿下这一大项目。
拿到项目的綦某杰,为感谢原中国建设银行锦州分行古塔支行副行长邓某帮其顺利贷款,遂给付邓某200万元。此外,在办理合德医院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许可审批时,为取得审批手续,在时任锦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卫生许可审批的正科级干部崔某(另案处理)的办公室,给付其10万元。
另外,根据刑事判决书,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綦某杰在招标的过程中,操纵自己实际控制的和有经济往来的多家单位进行投标,指使他人制作虚假标书、以投标代理身份参与竞标21次,涉案金额共计6815.06万元。其中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嘉诚公司采购,从中获利503.56万元。
事情败露后,被告人綦某杰试图销毁罪证,逃脱法律的制裁。2018年夏天,被告人綦某杰指派司机将其实际控制的江某公司会计凭证、账簿从辽宁致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取回后烧毁。经查,被销毁的系江某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会计凭证、账簿,涉及金额人民币5458.04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法院认定,被告人綦某杰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此外,法院还责令被告人綦某杰继续退赔被害单位锦州市古塔区医院一千四百五十三万一千一百九十八元八角八分(其中侦查机关已扣押三百六十八万零七百一十三元零六分)。与此同时,法院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五百零三万五千五百五十六元。
对于法院的这一判决,被告人綦某杰并不认同,遂决定上诉。綦某杰认为,涉案的七份工程承包合同是真实的,钱也都被北京的工程发包方拿走,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经查,载卷证据足以证明涉案七份工程承包合同系伪造的,其在侦查机关对此节事实也供认不讳。最终,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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