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员工持股计划未设考核收深交所关注函: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来源:中华网财经 2021-12-08 20:23:11
中华网财经12月8日讯,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设定考核指标,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根据关注函,12月4日,贝因美披露《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显示,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以4.5元/股受让回购的股份不超过248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23%,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即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2月26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票2010.12万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解锁,未设定业绩考核指标。
深交所要求贝因美股份说明: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补充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定价依据、定价方式及其合理性。
说明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是否低于回购股份均价。
说明员工持股计划未设定考核指标的原因及合理性,能否达到“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 的目的,是否存在变相向激励对象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自查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是否同时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是,请补充披露相关人员参加目的、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贝因美第三季度显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7.18亿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0.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0.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0.12%;归属于上手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60.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2.84%。
今年8月,贝因美发布定增预案,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不超过12亿元,用于新零售终端赋能等项目及补充资金,不过由于其自身处于回购期内,回购期内发行股价募集资金,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募资无果的贝因美于9月5日发布了《关于中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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