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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扩容 地市级科研院所纳入

来源:证券日报网 徐一鸣   2021-04-21 22:22:56

    本报记者 徐一鸣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政策免征优惠将地市级科研院所纳入

    相对于“十三五”时期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此次《通知》将党校(行政学院)和图书馆首次纳入科创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具体指县级及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和地市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政策免征优惠是对“十三五”期间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和完善。到期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将在“十四五”继续执行,同时还扩大了政策范围,将党校(行政学院)和图书馆也纳入其中,表明了当下国家对科技的重视程度加强。自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来,国家就反复强调发展科技的重要性,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同时也加大了对科技的金融支持作用,真正实现为科技赋能。

    陈雳认为,当前国内科研机构、高校实验室中一大批精密实验设备国内无法实现自主生产,只有通过进口的方式采购设备,而这类设备往往价格高昂,若叠加进口关税,无论对于实验室还是高校等科研机构来讲无疑是一个较大的负担。因此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科研经费压力,对国内科技产业的发展予以了资金层面的支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此次是对免税政策适用范围进行了扩容。科研院所中进口仪器价值还是很高,通过免税能够较大程度惠及科研机构。科研院所很多从事的是基础科学的研究,是中国技术体系的基础研究,对于科技产业整体来说是基石,所以这一政策一定程度上稳固了中国科研基础,激励了科研院所的研发热情。

    助推我国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通知》中的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相对于之前涵盖范围更广。比如,在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上,增加了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

    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免征政策加强对科技创新企业、科研项目的支持,是提升国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企业是创新的主体,高新技术企业更是肩负重任。

    4月16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刘爱华表示,一季度高技术投资和社会领域投资两年平均分别增长9.9%和9.6%,快于总体。随着政策、项目、资金等各项要素支持的逐步落地,投资有望保持稳步恢复的态势。3月份进口增长在加快,当月进口同比增长27.7%,是今年以来首次高于出口增速,说明内需恢复势头在不断巩固增强。

    据记者整理发现,2020年,全国高技术产业保持较快增长态势,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4.7%,增速快于全国企业平均水平8.7个百分点。其中,以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为代表的高技术服务业,自去年4月份以来,连续9个月同比增幅超过20%,全年累计增长23.6%,显示新动能发展潜力加速释放,新经济持续茁壮成长。

    “我国要摆脱中等收入陷阱,需要发展高端制造业,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突破部分高端领域的技术封锁,加快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最终实现科技创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盘和林表示,科技是生产率提升的根本,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原本传统的经济结构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近几年优化经济结构的手段主要是科技,通过科技的手段对传统经济实体进行转型升级,从而提高生产率,让经济发展获得新动力。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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