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一周回顾 | 全国首部“三旧”改造省级政府规章施行
来源:观点地产网 2021-03-07 09:23:07
广东:全国首部“三旧”改造省级政府规章3月1日施行
3月2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
《管理办法》已经于2020年12月11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通过,2021年1月17日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予以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管理办法》共7章37条,分为总则、规划管理、用地管理、收益分配、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总结归纳“三旧”改造试点成果,从立法层面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推进土地管理改革,开启广东省对存量建设用地专项立法的破冰之旅,是全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存量建设用地的政府规章。
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张英奇介绍称,《管理办法》有以下亮点:建立分层编制、分级审批的规划管理模式;明确“三旧”改造类型以及改造主体、改造方案、用地审批等相关要求;推动解决“三旧”改造矛盾纠纷。
住建部:2020年全国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3万个,超额完成目标
3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在会上介绍,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面,在制度设计、资金筹措、技术标准、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建议提案25件,不少政策措施建议被吸收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
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2020年,全国全年实际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3万个,惠及居民736万户,超额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目标任务,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是3.9万个小区。
政府工作报告:预期今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
3月5日,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在城镇化发展上,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2021年预期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提升县城公共服务水平。
深圳城市更新条例正式实施,包含征收、赔偿标准等
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共分七章72条,涵盖总则、规划与计划、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及保障监督等等。
《条例》指出,旧住宅区所在地块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95%以上且占总人数95%以上的物业权利人同意后,即可征收。此外,条例首次制定了最低赔偿标准,对于已登记的商品性质住宅物业采用原地产权置换的,按照套内面积不少于一比一的比例进行补偿。
同时,《条例》明确了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机制和鼓励措施,鼓励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引入市场主体实施,实施主体确认后可以申请对原土地使用权合同进行变更或者签订补充协议。
在城市更新项目资金保障与监督等环节,《条例》通过置换物业依法免征契税、城市更新项目依法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进行优惠。
花样年再获深圳坪山旧改,回迁物业总价值为5.09亿
3月1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消息称,坪山区坪山街道世界塑胶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成交人为深圳市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据了解,该项目位于坪山区坪山街道东纵路,用地面积为50822.84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49497.6平方米。其中,拟建住宅用地127430平方米(含12580平方米保障型住房),商业用地13000平方米,办公用地1805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7890平方米。
公示文件显示,此次项目回迁物业总价值(含货币补偿价值)共计5.09亿元,其中,办公回迁物业面积共计14239.03平方米、评估单价为32000元/平方米,商业回迁物业面积共计1050平方米、评估单价为48000元/平方米。
目前,项目范围内现状类型主要为村民私宅建筑,总建筑面积约96243.96平方米,其中永久性建筑面积约64560.09平方米,临时建筑物面积为18464.77平方米,构筑(附属)物建筑面积为13219.1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