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优化土地出让条件,推行货币化安置
来源:焦点财经 2022-06-08 10:23:37
焦点财经讯 盼盼 近日,河南商丘发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22条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措施》提出,全面实行同城待遇。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等进城购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后,其子女进城接受义务教育的,享有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由所在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推行货币化安置。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鼓励各县(市、区)对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优化土地出让条件。在措施执行期间发布出让公告的土地,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商住类用地土地竞买保证金为土地出让起始价款的30%,合同签订后6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出让价款允许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缴清。房地产企业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可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非毗邻主干道的住宅用地可以适度兼容部分商业。原商业用地不能适应市场形势及需要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依规按程序调整为商住用地。
推行差别化管理。根据房地产企业日常表现、开发经营、诚信履约、违规及投诉等因素,对无违规、无投诉的优秀房地产企业重点监管资金比例可降低20%;对企业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低层和多层(即六层及以下)建筑主体施工达到地面二层、中高层(即七层以上)建筑主体进度达到地面四层以上的形象进度可申请预售许可。
此外,对于需求端,《措施》还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申请人一人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调整到50万元;夫妻双方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调整到70万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时限由1年延长至3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由1年延长至2年;扩大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受益范围,不再限制为“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无购房贷款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
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对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个人,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
加强住房融资信贷。引导在商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总行及省行争取房地产贷款额度,加大对我市信贷投放,更好满足房地产领域资金需求。对经营稳健、杠杆率合理、销售前景良好、资金封闭运行的房地产企业建设的工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发放开发贷款,杜绝盲目抽贷、压贷、断贷。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房地产企业并购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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