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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富辉煌:保利发展出清所持43.9%股份,4月8日复牌

来源:焦点财经   2022-04-11 18:23:39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4月7日,合富辉煌(HK:00733)发布公告称,2022年3月31日(交易时段后),合富辉煌与保利发展订立协议,内容有关涉及转型之建议重组、保利发展不再持有合富中国任何股权及物业代理交易。

公告称,保利顾问集团业务将逐步停止营运,方式为履行所有未完成合约或转让予第三方以承接、出售资产、安排人手、清算债权人权利及债务以及进行订约方厘定之一切其他必要行动。由此产生之所有税项、费用及责任均由保利发展承担。于转型期内,合富中国集团毋须就转型产生额外负担及成本。

于转型完成日期后,合富订约方及保利订约方将透过保利发展向合富投资(或集团其他成员公司)转让股权或合富中国股本削减之方式,安排保利发展不再持有合富中国43.9%股权。

于公告日期,保利发展为合富中国之股东,直接持有合富中国全部股权之43.9%,因此为公司关连人士。

建议重组完成后,合富中国将不再持有保利顾问集团,或保利顾问集团业务任何直接或间接权益,而合富投资将持有合富中国100%股权,而合富中国将持有合富中国集团全部现有股权。

此外应公司要求,股份于2022年4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告。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22年4月8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恢复买卖。

公告称,于2018年合作重组完成后,合富辉煌与保利发展已尽最大努力共同促进合富中国及其附属公司(包括保利顾问集团)之全面整合。在执行该等计划以及合富中国集团与保利顾问集团自2019年起进行之管理整合工作时,公司与保利发展紧密合作,从而为本公司及其股东创造价值。

然而,尽管上述者及基于公司与保利发展(作为中央国有企业附属公司)在业务文化、组织架构及营运模式之差异,公司与保利发展未能就整合之各个方面(包括合富中国集团及保利顾问集团之业务、员工薪酬及管理系统)达成全面共识。鉴于有关整合进展缓慢,尽管订约方之间持续友好合作,合富中国集团及保利顾问集团于董事会层面以下之实际日常营运及管理仍然相对独立,主要分别受公司及保利发展之文化及制度影响,与2018年合作重组前之经营模式类似。

合富辉煌称,董事会不时对其业务进行策略检讨,旨在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及配合集团之业务发展策略方向。于考虑原有合作模式及迄今所取得之成果时,认为已获得有关合作之大部分价值,而进一步整合将不会创造额外价值或协助集团之长期策略。

另一方面,透过以建议重组形式改变合作模式,合富中国集团与保利顾问集团可全面达成增长价值,并可发掘新之业务协同效益,例如物业代理交易。尽管作为建议重组一部分之变动,公司有信心可提升合富中国之核心竞争力。

此外。公司预期将受惠于与保利发展以物业代理交易形式之持续合作。因此,董事会相信,该协议将不会对集团之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资料显示,2018年5月,合富辉煌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合富香港及保利房地产就彼此间的房地产代理业务合作订立合作协议,由合富中国收购保利顾问集团,及以合富中国向保利房地产发行其43.9%股权作为代价;按发行价每股新股份4.20港元向保利房地产(或其代名人)配发及发行新股份。

根据2018年合作协议,合富辉煌及保利发展同意促使彼等各自之一手及二手物业代理业务将由合富中国独家经营,而合富辉煌及保利发展(包括彼等各自控制之实体)不会投资从事一手及二手物业代理业务之其他实体或经营任何与合富中国类似之业务,除非该等业务由合富中国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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