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来源:中新经纬 2022-02-24 13:22:40
中新经纬2月24日电 24日,国新办就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举行发布会。住建部副部长倪虹会上指出,2022年将继续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抓好6个落实。
有媒体问:新市民、青年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充满了期待。去年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有哪些成效?下一步对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有何考虑?
倪虹介绍,在人口流入较多的40个重点城市,2021年已经筹集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预计可以解决近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初步形成了多主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良好态势。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等各方面主体参与的热情还是比较高。据统计,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了70%。
倪虹称,2022年,将继续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从目前统计看,全国将新筹集240万套,比去年有大幅度增长。要实现这个目标,关键是要抓好6个落实。
他提到,一是落实好土地的支持政策。主要在五方面发力,就是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土地来建设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是落实审批流程的再造和简化。主要是通过各级政府通过联审方式,出具项目认定书,相关部门按照项目认定书加快办理。
三是落实中央补助。去年,中央为40个城市在预算内投资补助了28亿元,今年还将加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支持力度。
四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从去年10月1日起,已经开始实行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也就是增值税原来按5%税率征收的,现在减按1.5%计算;对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向其他组织、个人和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产税由12%减按4%的税率来征收。
五是落实水电气价格政策。对于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来改建和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一律按照居民价格来执行。
六是落实金融政策支持。目前,已经把保障性租赁住房列入了城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同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管理等。
倪虹强调,“十四五”期间,将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这些重点城市,都提高了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占比,普遍占新增住房供应量的40%-45%以上。(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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