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观察】关于信托文化建设的思考
来源:中国金融家 2021-10-09 17:23:30
“文化”与“自然”相对应,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外延。“文化”一词的核心,是“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出自《周易》),是传统且与群体紧密相关的价值观念。
文化指特定人群的共同生活方式,是以人为中心的共同追求和价值取向。就信托文化而言,其本质是一种行业特质和职业操守的道德体现。
每一个行业和领域,都在漫长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文化认同。就行业文化形成历史看,在远古时期,刀耕火种,社会关系极其简单;在封建社会,“你耕田来我织布,你挑水来我浇园”,一个牛郎加一个织女,就可以解决生活问题;交换很少,社会关系长期以来不过“士、农、工、商(四民分业) ”。发展到近现代社会,社会分工日益细致,逐步发展为“分工社会”“专业社会”。当今社会,分工极为细密。这在客观上,就要求人们相互负担起受托责任,相互诚信负责,相互在流程上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于是就产生了“分工—专业—信托”的逻辑思路。正因为有职业经理人对股东承担信托责任,才会有公司治理,产生现代企业制度。又比如,学校教育孩子,医院收治病人,老人在养老院颐养天年,都是人们对这些社会机构的信任与托付。相应地,这些社会机构承诺并担负信托责任。这种形式推广至经济领域、社会领域、政治领域,现代社会的经济、文化、政治与法律架构搭建起来,其核心理念也是“信任与托付”“承诺与担负”。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职业的划分,都是承担社会责任的结果,社会分工基于信托特质,信托关系也成为现代社会的一种关系。
古往今来,信托的理念、行为俯拾即是。“信托”是一种基本的、普适的价值观念,全方位、多层次地介入、影响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实际上,我们的社会其实就是一个“信托社会”,存在这样一个信托的概念与层次递进(如下图)。
信托的概念与层次递进
信托,乍一看是金融工具,再一看是法律制度,更深入去看是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搭建起这样一面更宏观的历史、现实背景幕墙,就能更全面梳理信托公司的“信托文化”。所谓信托文化,是信托公司以信托关系为基础、以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形成的“诚信、专业、勤勉、尽职”的价值理念。信托文化包括以下方面:帮助人们在处理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事务时,以达成自由、安全和高效的目的为依归,以明确受托人应享有权利和所负担义务为核心,以权衡委托人自由意志的延展和限缩尺度、界定受益人受保护的范围和深度为重要组成。
2019、2020年连续两届中国信托业年会的主题,分别是“弘扬信托文化 强化合规建设”和“受托人文化”。信托公司重视开展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一,加深对信托理念的认知。
目前,对大陆法系单一所有权观念与作为舶来品的英美法系双重所有权的理解互不相融的问题并未解决,因此,尽管“一法两规”颁布以来,把信托行业办成“主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做专业的受托人的制度定位逐渐明确,信托公司也努力淡化固有投资机构色彩,拓展本源业务,积极按照信托业务规律完善公司治理、内控机制、业务流程和激励约束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信托理念仍未深入人心,信托理论与实务的冲突仍时有发生。比如,大部分投资者只认识到信托是一种金融工具和理财手段,对于其服务社会的多项职能以及促进共同富裕的慈善作用了解还不深刻不精准。
其二,增强行业自信。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反弹,经济金融领域不确定因素复杂,市场风险积聚、行业监管趋严,“资管新规”即将全面实施,信托行业制度优势、牌照优势、先发优势逐步丧失,处于转型调整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关键节点,大力弘扬信托文化,增强从业者自信心,非常关键。整个行业应顺时应势、集中力量、形成合力,弘扬文化。
同时,由于信托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负面评价,信托业的标签化和风险问题也深深困扰从业者,出现“意识不牢、守正不足、忠实不够、专业不强”等普遍的行业问题。要改变这种局面,单靠一两个公司的力量是不够的,需汇聚全系统的智慧和力量。只有团结一致,重塑社会形象,努力做好产品开发、营销、业务创新等各项工作,才能扩大信托影响、彰显信托优势、弘扬信托精神,才能让大众理性认识信托,信托业务开展才能拥有更广泛的社会基础,才能让人们自觉把“信托”作为应对社会矛盾、解决经济问题的一种常用武器,信托才能成为增值保值的金融利器,才能使信托在财富管理、资产管理、资金融通、投资理财和社会公益等方面发挥独特功能和强大作用。
实际上,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的信托公司八仙过海、各展其能,依托各自的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向社会和投资者提供了诸多特色产品和金融服务。通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投融资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组合运用等多种方式,使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资产得以保值增值,同时使资金需求者得到了充裕、可靠的资金供给,支持了国家经济建设;通过标品信托、股权信托、绿色信托、养老(金)信托、介入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等创新业务种类,强化主动管理,实现向投资类业务转型,使项目标品化、产品净值化,符合“资管新规”等监管要求,引领行业潮流;通过股权表决权信托,在国内国际企业合资合作、并购重组、寻求外源性融资过程中发挥巧妙作用,平衡权利主体利益诉求,去除经济资源配置中的绊脚石,实现合作多赢。通过家族信托、遗嘱信托和公益信托,帮助委托人不受时空限制实现意志,帮助社会上大量的NGO区分公益事业中的事务管理性工作和投资理财性工作,造就其“透明玻璃口袋”,增进社会福利、强化监督机制、增进公信力,维持事业发展。此外,像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资产证券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产业、涉众型社会资金存管的法理设计、政策制度、实践运行中都大量运用信托的基本法律观念和实务工具。
信托作为一种以信任为基础、以财产为核心、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完全可满足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这两项基本需求,为委托人实现意志自由与经济效率的双重目的。另外,信托公司还有一个突出特点是敢为人先,不惮于创新求变。信托公司历来有“金融百货公司”“金融业轻骑兵”“改革急先锋”“创新试验田”的美称。信托业参与或主导了中国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无数个第一,如改革开放后中国第一只股票小飞乐、第一批证券营业部、最早证券交易所、第一只公募投资基金等,都有信托业参与。信托还直接参与了中国20世纪80年代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和直接融资市场,有很多创新。其贡献还在于,在利率市场化方面,率先发挥了资金的价值发现作用。信托创造的结构化产品设计、阳光私募等,充分体现了法理独特、设计灵活、运用广泛的特点,为社会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服务,满足了人民群众在财富管理方面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和向往。
显而易见,努力挖掘展现这些行业特点与优长,进行信托文化建设、信托理念培养、信托品牌构筑,将有力地配合业务开展,引领事业进步,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综上所述,信托文化本质上是一种行业特质和职业操守的道德体现。比如,良好信托文化具有的“忠诚守信、持续稳定、财产独立、灵活创新”之核心特征;“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文化、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宗旨文化、推动社会进步的责任文化、依法合规经营的底线文化、坚持职业操守的品质文化”的五个中国特质;“专业、勤勉、尽职”的良好信托文化要求;“守正、忠实、创新”的受托人文化基本特征;再比如,通过“树立一个意识(受托人意识)、牢记两个使命(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养成三个习惯(遵规守纪的习惯、埋头实干的习惯、勤勉尽责的习惯)、提升四个能力(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专业化资产管理能力、综合化管理服务能力、信息科技支撑引领能力)”来建设受托人文化。
但每个信托公司的具体文化又不是一模一样的。由于先天基因、历史沿革、股东背景、地域特征等要素不同,在经营管理中,有的公司稳健厚重,有的公司大胆激进,各呈色彩。信托文化与企业文化是一种非常亲近的关系,它们既有重合的共性,又有个性之差异。
当下,信托公司如何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振奋激发员工精神斗志;如何通过信托文化建设,塑造公司良好社会形象,并使二者无缝对接、高效结合、发挥作用,增加公司经营管理的软实力、硬能力,应重点思考。
(作者系信托理论研究者与实务经营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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