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贾跃亭迎监管处罚“第二弹” 乐视网十年造假酿“恶果”
来源:财联社 2021-04-13 20:22:41
财联社4月13日讯,虽然乐视网已经从A股市场退市,但因涉及造假,围绕贾跃亭等人的处罚措施依然不断。
昨日晚间,乐视网在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公告表示,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送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乐视网被处以2.406亿元罚款,乐视网实控人贾跃亭被罚款 2.412亿元。
北京监管局认为,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致使2010年报送和披露的 IPO 申报材料、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行为以及对贾跃亭、贾某芳履行承诺的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重大遗漏的行为。贾跃亭作为乐视网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
最终,乐视网合计被罚款2.406亿元,对贾跃亭合计罚款 2.412亿元,对杨丽杰合计罚款60万元,对吴孟合计罚款40万元,对刘弘合计罚款30万元,对贾跃民合计罚款20万元,对谭殊合计罚款13万元,对吉晓庆、赵凯分别罚款10万元,对邓伟、张旻翚、张特分别罚款5万元,对沈艳芳、朱宁、曹彬分别罚款3万元。
2.4亿处罚决定书昨日刚刚下达,新的处罚措施再度来袭。今日晚间,证监会宣布对贾跃亭、杨丽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发布市场禁入决定书。决定书称,经查明,乐视网、贾跃亭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四、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五、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贾跃亭、杨丽杰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决定:对贾跃亭、杨丽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刘弘、吴孟、贾跃民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决定对刘弘、吴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贾跃民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