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虚假合同及房产证骗取贷款200万元,渑池农商银行报案
来源:金融界 2022-07-19 16:22:41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河南渑池县人民法院判决,马某计因骗取银行贷款200万元获刑。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马某计,男,1976年出生,初中文化,无业,住河南省渑池县。因涉嫌骗取贷款,于2021年8月24日被取保候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16日,被告人马某计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构和张某的煤炭交易关系,签订虚假的煤炭买卖合同,使用假的洛阳房地产证明,骗取渑池农村商业银行贷款200万元。
贷款到手后,马某计用此笔贷款偿还他人借款130万元,其余款项用于个人消费。截止2021年8月16日,马某计累计偿还银行现金29.87万元,2021年12月15日马某计归还15万元利息及本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另查明,本案系2021年8月16日河南渑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渑池农商行”)报案案发,同年8月24日被告人马某计接警方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审理期间,马某计、上某(另案处理)共同退赔渑池农商行共计30万元,马某计自愿以其位于渑池县法院对面2号地上的附属物及位于渑池县天池镇的小产权房三套退赔渑池农商行损失。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确认的书证渑池农商行报案材料、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渑池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计以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马某计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具有自首、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某计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
猜你喜欢
今日头条
图文推荐
精彩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