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铂金 >

方案敲定!200亿龙头财务造假,受损投资者平均获赔约60%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22-07-18 11:25:08

因财报虚假记载等问题,被动元器件龙头风华高科(行情000636,诊股)及相关责任人于2019年11月收到广东证监局处罚决定书。两年又八个月之后,因上述财务造假受损的部分投资者等来了最终赔偿方案。

7月17日晚,风华高科公告,广东省高院对涉及尹军乔等70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最终赔偿金额确定为4930.9万元。中国基金报记者注意到,上述70名投资者最初的索赔金额是8334.3万元,也就是说最终赔付平均比例为59.16%。

证券律师、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对记者表示,目前该案诉讼时效仅余最后四月,未起诉的受损投资者需及时依法提起诉讼,逾期起诉将丧失胜诉权。根据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索赔条件为: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期间买入风华高科股票,并在2018年8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70名投资者拟获赔4931万

平均赔偿比例约六成

据公告,风华高科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民终3106-3175】,根据《民事判决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涉及尹军乔等70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作出终审判决。

风华高科须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尹军乔等70名投资者赔偿损失49309002.49元,判决为终审判决。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根据此前公告,上述70名投资者最初的索赔金额约8334.3万元,而根据2020年9月23日广州中院给出的一审判决,公司需赔付金额为7793.4万元,并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66.26万元,平均赔付比例达到93.5%。而此次广东高院给出的终审判决最终赔付金额为4930.9万元,减少2862.5万元,平均赔付比例约59.16%。

从公告来看,广东高院整体支持了一审判决,但采纳了风华高科关于虚假陈述导致股价下跌应该扣除系统性风险影响的上诉理由,并驳回公司其余上诉请求。公司称,预计将按照一审和二审判决的差额在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中转回已计提的部分预计负债,最终影响金额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风华高科连续两年造假

一审胜诉率99.39%判赔2.38亿

虽然终审判决给出的赔付比例较一审大大下降,但对受损投资者而言平均能挽回近六成的损失,均对比例也不算低。

根据此前公告,2018年8月7日,风华高科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2019年11月22日,风华高科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风华高科存在两大违法事实:一是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公司未及时披露董事会及监事会重要决议。

其中,仅2016年来看,2016年8月23日风华高科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告》,其中列示的应收账款事项,并未包含本案所涉应收账款,导致风华高科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虚增利润总额6192万元,占风华高科2016年半年报利润总额的比例为60.21%。2017年3月21日,风华高科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继续虚增上述金额的利润总额,占公司2016年年报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3.05%。

为此,证监会对涉案的26名公司在职或离职人员(包括三任董事长)开出罚单,罚金累计187万元。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即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索赔。这之后,公司开始遭到投资者批量起诉,要求赔偿因虚假陈述导致的股价下跌损失。

截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涉及投资者诉讼案件共计立案受理376起,一审判决327起,一审支持赔偿的325起,胜诉率高达99.39%,其余的已撤回起诉。在一审判决中,判令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合计2.38亿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合计224.4万元,两项合计金额为2.4亿元。

诉讼时效还剩四个月

这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接受中国基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投资者诉风华高科虚假陈述案的诉讼时效仅余最后的四个月。

2022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正式施行,同时宣告2003年规定退出历史舞台。根据“新规”,2022年1月22日之前已被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仍以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根据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解释规定等材料,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期间买入风华高科股票,并在2018年8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中国基金报记者注意到,不像过往的康美药业、乐视网、欣泰电气等案例,上市公司经营陷如困境后账上没钱赔偿,最终部分由中介机构赔偿,风华高科近年经营整体还比较稳定,账上资金也较为充裕。

2020年和2021年,公司分别实现营收43亿元和50亿元,同比增长31.5%和16.7%;实现净利润3.59亿元和9.43亿元,同比增长6%和163%。

截至2021年底,其账上货币资金12.07亿元,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其账上资金9.93亿元。

公司官网显示,风华高科成立于1984年,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端新型元器件、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等电子信息基础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199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公司最新市值196亿,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投资者人数11.57万人。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