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就公积金贷款征求意见 共同申请人范围扩大、个人信用状况将成先决条件
来源:金融界 2022-07-06 11:22:45
7月6日,据深圳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消息,深圳市将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征意见。
根据意见稿说明内容显示,修订后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共8章38条。主要包括总则、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公积金贷款担保、办理程序、公积金贷款偿还、监督管理、附则。
深圳市住建委表示,结合深圳市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实际,深圳市住建局在规定中明确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在本市购房并向本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其购房主体从职工本人扩大至职工本人或者其配偶。
同时,《意见稿》提出,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申请人按照本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在根据办理实际情况放宽办理条件的同时,深圳市住建委还对申请人的资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意见稿》提及,将增设两项不予支持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其中包含,申请人单笔贷款或者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记录的。
同日,深圳还就《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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