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小巨人”贝隆精密,从社保和公积金里节省出20%的利润
来源:银柿财经 2022-06-13 18:23:33
近日,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贝隆精密”)披露了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银柿财经记者注意到,在三轮审核问询中,深交所均问及了公司社保与公积金问题,若按照员工实发工资作为缴纳基数进行模拟测算,贝隆精密2021年可能需要补缴的社保与公积金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20.06%。
贝隆精密主要从事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行业精密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智能手机精密结构件产品主要运用于三星、小米、OPPO、 VIVO等全球知名手机品牌的摄像模组,包括镜头组件、镜座、底座、摄像模组屏蔽罩及载体等。
公司是工信部认定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工信部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第一年)。2021年6月18日,贝隆精密上市申请被创业板受理,至今已“排队”等待一年时间。
招股书(2022年6月11日版)显示,2019~2021年(报告期),贝隆精密分别有在册员工564人、575人和744人。截至2021年底,公司在册人员中社会保险缴纳人数为725人,缴纳比例为97.45%,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为724人,缴纳比例为97.31%。
而最早披露的招股书(2021年6月18日版)显示,2019年564名员工中,有508人缴纳社保,仅有90人缴纳住房公积金;2018年419名员工中,377人缴纳社保,仅有77人缴纳住房公积金。
贝隆精密称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规范和提高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但仍存在部分生产人员为了增加可支配现金收入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贝隆精密在招股书中表示,报告期内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主要系公司员工中农村户籍占比较高,生产人员比重大,员工缴纳的主观积极性不强,部分生产人员经公司动员后仍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银柿财经记者注意到,截至2021年底,贝隆精密生产人员占员工总数的80.38%。
在首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贝隆精密说明2018~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较低是否存在被相关部门追加处罚的风险,测算报告期各期需补缴社保、公积金金额及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贝隆精密援引相关规定表示公司因2018~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较低而存在被相关部 门追加处罚的风险。但该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的影响较小,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在第二轮问询中,深交所进一步要求贝隆精密说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是否按照实发工资缴纳,是否符合《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地方相关规定,并说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补缴金额测算过程,与缴纳标准、未缴人数是否匹配。
公司列示了浙江省余姚市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标准,承认主要按照所在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公布的缴费基数表的缴纳下限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未按照员工实发工资作为申报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在第三轮问询中,贝隆精密认为:“补缴和处罚风险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的影响较小、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的依据是否充分。”
贝隆精密称,国家和地方层面均已多次明确要求稳妥处理好历史欠费问题,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国家和地方层面未发布关于清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通知或政策;公司未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而收到属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实际控制人已书面承诺,如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发行人限期补缴相关款项或办理相关手续的,实际控制人将促使公司按期补缴或办理,避免公司因逾期未补缴或未办理而遭受重大行政处罚;同时实际控制人已书面承诺使用自有资金足额补偿公司因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补缴而遭受的全部损失,确保公司免受任何损失和损害;即使全额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仍符合选用的具体上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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