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观察|恒邦能源20年前拍得国有供气公司,证监会追问交易细节
来源:红星新闻 2022-04-24 14:22:25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日前,证监会披露了四川恒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能源”)IPO的反馈意见。
恒邦能源是一家民营城市燃气公司,属于“恒邦系”庞大商业版图中的能源板块。2003年前,恒邦能源参与犍为县天然气公司(以下简称“犍为天然气”)国企改制;2016年,公司又收购了峨眉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峨眉燃气”)。目前,公司取得四川乐山市犍为县和峨眉山市大部分地区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反馈意见显示,20年前恒邦能源购买国有资产的交易,引来了证监会的关注。此外,“恒邦系”公司关系较为复杂,恒邦能源报告期内存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图据IC photo
“恒邦系”商业版图浮现
证监会追问20年前一桩交易
招股书披露,恒邦能源控股股东、实控人为彭本平,直接持有公司37.5%的股份。彭本平的兄弟彭本刚(持股35.50%)、彭本全(持股2.5%),姐姐彭明(持股2.5%),为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而在恒邦能源之外,彭本平控制的其他企业超过30家;公司关联方数量超过80家,绝大多数由彭本刚控制,“恒邦系”商业版图逐渐浮现。
恒邦能源的发展,要追溯到四川恒邦集团。四川恒邦集团成立之初,是一家房地产企业,2017年分拆为四川恒邦天府集团(以下简称“恒邦天府”)和四川恒邦双林集团(以下简称“恒邦双林”)。
2019年,新城控股(601155.SH)为回笼资金大规模出售资产,当时名不见经传的恒邦双林入局扫货,“恒邦系”进入大众的视野。
恒邦天府官网显示,恒邦天府已发展成为集房地产开发、能源经营、酒店投资运营、文旅项目开发等产业为一体的多元化企业集团,拥有30余家分子公司。
2003年9月18日,彭本刚代表恒邦能源全体出资人支付犍为县人民法院1160万元购买犍为天然气公司资产,成立四川省犍为恒邦天然气有限公司,即恒邦能源的前身。
2016年,收购峨眉燃气后,恒邦能源启动上市筹备。目前,恒邦能源已拥有峨眉、犍为两个人口和经济大县(市)的独家燃气特许经营权,服务用户近20万户,年供气能力上亿立方米。
官网上关于恒邦能源的信息与招股书披露的信息基本相符。招股书显示,2003年9月5日,彭本刚以股东代表的身份参与犍为天然气资产的竞拍,在犍为县人民法院举行的资产拍卖会上,以最高价取得犍为天然气资产。
就是这笔20年前的交易,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提出多个问题,包括说明相关改制过程涉及的审批层级、资产评估等事项;购买资产过程中是否故意通过资产减少的方式压低价格;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等。
曾连续分红超净利润总和
现募集搞工程还贷款
招股书显示,2018-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报告期),恒邦能源营业收入分别为2.60亿元、2.84亿元、2.84亿元、1.5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752.9万元、6883.14万元、6846.48万元、4160万元。不难看出,2020年公司净利润出现下滑。
报告期各期末,恒邦能源短期银行借款余额分别为3200.00万元、1.03亿元、4673.10万元和3464.08万元;流动比率分别为0.87倍、1.13倍、0.95倍和1.05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82倍、1.11倍、0.90倍和0.98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2.16%、58.37%、53.50%和42.34%。公司银行借款金额较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此外,恒邦能源还将重要子公司峨眉燃气99.272%股权质押给工商银行用于借款。如果无法按期偿还该笔银行借款,公司将面临丧失对峨眉燃气控制权的风险。
恒邦能源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此次IPO,公司拟发行不超过333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预计募集资金3.95亿元,分别用于峨眉山市天然气利用工程(2.37亿元)、犍为县天然气利用工程(8184.17万元)、偿还银行贷款(7600万元)。
但在报告期内,恒邦能源却大笔分红。2018-2020年,恒邦能源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4亿元,超出公司三年净利润的总和。而实控人姐弟四人合计持股78%,合计分走1.51亿元。
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
证监会追问真实性与合理性
招股书披露,恒邦能源主营业务为天然气销售(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工商业用气、CNG 汽车加气等)和天然气安装,二者相加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始终超过99%。
其中,天然气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73%、67.87%、66.50%、72.72%;天然气安装占比分别为34.27%、32.16%、33.50%、27.28%。
但从毛利率来看,恒邦能源天然气销售的毛利率长期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天然气安装毛利率则长期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在天然气安装业务的高毛利率带动下,从2019年开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开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12%、35.10%、37.16%和37.52%,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34.51%、33.29%、26.17%和25.87%。
恒邦能源指出,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客户构成存在差异,且公司自身具备项目施工能力。另一方面,公司位于西部地区,单位人工成本也较低。综合导致公司天然气安装业务毛利率偏高。
然而,在彭本平、彭本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有大量企业经营房地产业务。
因此,证监会要求恒邦能源说明公司天然气安装业务是否为其新建房地产项目提供配套,公司天然气安装业务持续维持较高比例的真实性与合理性,相关业务未来能否保持持续与稳定;还要求恒邦能源说明天然气销售毛利率持续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天然气安装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
募集资金是否可能流向房地产?
彭本平、彭本刚控制大量房地产企业还存在另一个隐患,恒邦能源募集的资金有可能流向房地产。
事实上,报告期内,恒邦能源确实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的问题。
2019年度,恒邦能源向关联方恒邦双林拆出资金5050万元,主要是恒邦双林流动性需要,公司根据其占用的本金按8%的利率按日计提资金占用利息共计275.83万元。
此外,恒邦能源2019年还向关联方天府置业拆出资金1750万元,主要是天府置业流动性需要,公司根据其占用的本金按8%的利率按日计提资金占用利息共计134.28万元。2019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恒邦房开司拆出资金3300万元;2020年度,又拆出资金2000万元,合计5300万元。
恒邦能源还帮实控人兄弟代缴社保。报告期内,恒邦能源代股东彭本全及合营公司个别员工缴纳社保。但截至2021年2月,公司已停止为彭本全代买社保。
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恒邦能源请说明恒邦天府、恒邦双林的股权控制结构。公司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可能使用其转让、质押公司股票所得资金投向房地产业务,公司募集资金是否可能流向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其他利用公司及其股票获得资金并投向房地产业务的可能,公司及其股东是否有相应防控措施。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陶玥阳
责编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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