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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就是拿来“收割”的?泡泡玛特大娃销售大玩套路

来源:银柿财经   2021-11-12 12:22:23

11月初,泡泡玛特公布了一份亮眼的三季报,从股价来看,这份季报提振了市场对泡泡玛特的信心。

光鲜的业绩背后是泡泡玛特“粉丝”们超高的复购率,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上半年会员贡献销售额占比91.8%,复购率高达49%。

然而,泡泡玛特的资深玩家小羊,却对这些“好看”的数据百感交集。在泡泡玛特的娃娃世界里,游戏规则是冷酷无情的:买一个娃娃要等上大半年,好不容易等到了交货时间,商家反馈说“目前没货”;买限量版的娃娃要“摇号”,而摇号资格要通过大额消费金额才能获取。

预售款交货延迟半年

“泡泡玛特太会玩了!”小羊向记者表示,泡泡玛特有部分产品已经预收半年了以上的货款,到现在还未交付给买家。

据了解,小羊口中的预售半年以上的产品主要是指泡泡玛特“限时不限量”的IP大娃娃。与泡泡玛特当红的盲盒不同,这些娃娃的“身高”通常在15厘米以上,“明盒”售卖,俗称“大娃”。泡泡玛特门店中有一批“常驻”的大娃,比如迪士尼公主系列、哈利波特系列、海贼王系列、火影系列等等,属于大众款,而“限时不限量”的IP大娃相对比较小众,大多先付款后交付。

然而娃娃的生产速度似乎跟不上娃友剁手的速度,一般都要等上半年才能发货。

对此,银柿财经记者翻阅各大社交软件发现,有网友表示,二月份付款的Dimoo限时不限量大娃娃,等了八个月终于到货。

也有网友晒出,于5月份购买的限时不限量的Skull Panda大娃,要预计11月30起才开始发货。

除了等待时间非常难熬外,小羊表示,这类预收款娃娃的维权之路也异常艰辛。小羊称,她于去年购买了一款“Skull Panda冥想招待”大娃,售价780元,预售时支付了全款。原本这款大娃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发货,但过了发货日,小羊依旧没有收到。在接下来长达数月的问询和沟通中,泡泡玛特的客服多次表示“无货可发”,并暗示小羊可以退款。经小羊多番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最终拖到2021年年中,这款娃娃才正式交付。

而银柿财经记者在泡泡玛特的淘宝官方旗舰店的页面上看到,上面明确写着,预售款按页面详情页标示的时间发货。

小羊表示,自己在娃友圈的交流中发现,泡泡玛特曾屡次出现无法向部分用户按时交付货物,或交付后发现物品有瑕疵而无法换货的情况,用户等待大半年,竹篮打水一场空,消耗了时间和金钱的成本,而泡泡玛特方除负责原价退款或适当补偿20到50元购物券外,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沈张强律师对银柿财经记者表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如果是通过网络购买商品,在签收货物后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换货。

沈张强律师提醒消费者,“预售”不等于“定做”,如果该预售商品不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偏好等单独制作并带有个性化的产品,则不属于定做商品,可以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如果经营者在预售说明中设置格式条款不允许退货的,属于经营者在排除消费者法定解除权的格式条款,会因“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而被认定为无效。

沈张强还表示,买卖合同关系中的出卖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发货义务,因此消费者在支付预售款时,双方对交货期如有约定则从约定;如无约定,出卖方明显超过合理期限不发货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赔偿利息等违约责任。

另外,消费者在支付预售款时,要留心看看该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定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而“订金”只是一种分期支付的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如果消费者预付的是“定金”,按照《民法典》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商家)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预付的是“订金”,作为货款的一部分,如消费者需要退货,可申请包括订金在内的全额退款。

那么,消费者为大娃支付预售款时,付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在小羊提供的今年2月一款娃娃的预售页面中,记者没有找到相关的表述。时隔多日,消费者大多也记不清支付页面上是否有相应的提示,这为后续的维权增加了难度。大多数情况下,预付款只能作为“订金”处理,消费者最多是全额退款。

稀有款有捆绑销售嫌疑

财报数据显示,去年12月,泡泡玛特累计注册会员总数为740万人,到了今年6月,泡泡玛特注册会员总数增至1141.5万人,半年内新增了约400万人,其中,2021年上半年会员贡献销售额占比91.8%,复购率高达49%。

高复购率背后是泡泡玛特的会员机制。据悉,在每月会员日,各等级会员可通过“积分+现金”方式购买特定稀有款大娃。而越是稀有款的娃娃换购的门槛越高,如今年7月会员日#限时专享兑换#中的一款Labubu Well大娃,需要8888积分+799元且需要会员等级在V4以上才可购买,而8888的积分意味着用户在近半年内(泡泡玛特会员积分每隔6个月即失效)需要持续在泡泡玛特消费8888元以上。

此外,会员福利#尖货抽签#对抽签资格也设置了门槛。小羊透露,这些条件有时是任意消费,有时是消费满299元、399元或者699元等特定金额,有时是消费满特定笔数,用户为了争取稀有娃娃的抽签机会,不得不进行原本可能并不需要的消费。而这类活动每一推出都十分火爆,“尖货”的粉丝都是真爱,中签概率又很小,粉丝们只能赶紧在店里花钱,通过购买其他产品“买”到一个抽签名额。

去年圣诞节期间,泡泡玛特推出“Skull Panda圣诞甜心”款,要求用户分数十次购买几十个盲盒,才可优先获得该娃娃的购买资格。银柿财经记者以“Skull Panda圣诞甜心”词条在各大软件进行搜索时发现,这一发售模式受到许多泡泡玛特玩家的吐槽。自去年12月中旬该系列推出时,娃友们就在平台分享购买攻略,研究怎样才能少花点不必要的钱。有网友表示,发现花了大价钱只获得购买权,中签之后还要单独再付娃娃的价钱,就放弃了。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花了大价钱买到了“Skull Panda圣诞甜心”,仍存在延期交付的问题。今年3月初,有网友贴出与泡泡玛特客服的沟通记录,内容是关于“Skull Panda圣诞甜心”产品延期发货的问题。据该网友的描述,花钱买了80个盲盒才获得权限购买“Skull Panda圣诞甜心”,如今延期交货的补偿却只只是50元的购物券。

“收割”式营销能持续多久

泡泡玛特设置购买权门槛的行为是否侵害消费者权益?记者询问了多位律师。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森律师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盲盒公司虽然利用了消费者获得热款产品的渴望从而销售了热款以外的产品,但一般而言,盲盒公司并不具有经营上的优势或垄断地位,消费者为满足额度的购买行为也是自愿做出的,经营者并未违背消费者意愿,所以不属于搭售行为。

此外,尽管粉丝们对于购买购买权或抽签权的形式吐槽满满,但“获得抽签权并不代表一定会抽中,这种不确定性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之前就了解的,法律上将这类消费称之为射幸合同,典型的射幸合同就是买彩票,这种经营方式并不侵犯消费者权益”。

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沈张强律师则向记者表示,《反垄断法》规定的“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中,包括“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此条款中规定的主体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但在实际生活中不排除那些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仍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经营者做出此类行为。

沈律师强调,搭售要分清是正常搭售还是强行、捆绑搭售,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正常搭售行为是允许的,即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但前提是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同时提供“热款产品”和“热款产品”套餐供消费者自行选择,并公平交易。本案中的商家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还需界定,但其行为有较大可能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虽然泡泡玛特在法律上可能并不理亏,但这些营销方式无疑也是在消耗粉丝们的热情。银柿财经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在黑猫投诉平台,关于泡泡玛特的投诉已经达到5467条。而在各大社交平台上,不少泡泡玛特老玩家表示“退坑”。

或许是嗅到了消费者对于盲盒热情的下降,近期泡泡玛特动作频频。今年6月,凭借SPACE MOLLY系列,泡泡玛特打入了潮玩收藏品领域;8月,成立了一家乐园管理有限公司;9月,领投了系列动画“我是江小白”的动漫制作公司两点十分。此外,泡泡玛特还投资了汉服品牌十三余、二次元电商、潮牌店、美术馆等。

从以上动作不难看出,泡泡玛特正在努力从盲盒向潮玩拓展,而这是一项很“吃”粉丝的游戏,对待粉丝是“收割”还是良性培育,是盲盒之外一个新的课题。从目前大娃预售的动作中,泡泡玛特的“收割”意味或许更浓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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