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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如何发挥优势助力共同富裕

来源:中融信托   2021-09-19 11:22:24

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会议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这一新提法,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现阶段扎实促进共同富裕具有深刻的意义,缩小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对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不断夯实党的长期执政基础都有积极的作用。共同富裕一是要“富裕”,二是“共同”,要让全体人民平等享有发展成果,核心是“分好蛋糕”。实现共同富裕要靠共同奋斗,同时要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进行合理的税制改革;发挥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在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的同时,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还重申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的重要性。我们认为,对于转型中的信托行业来说,这两项工作都尤为重要。

中国信托业自1979年恢复运营以来,四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与改革开放几乎同步。脱胎于计划经济的信托业有其历史特殊性,一直以来被视为中国金融改革的排头兵。在计划经济时代,信托公司参与了中国最早的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等资本市场的组建以及海外发债等探索。在市场经济时代,作为直接、间接融资的活跃和补充,伴随改革的演进,信托也实现了新功能的突破。现阶段中国经济总量已突破一百万亿元,居民财富快速增长,信托业作为银行业补充的使命已基本完成,信托行业的家族信托、财富管理等本源业务已有初步发展且增速明显。人民群众对信托的需求已从过去单纯的产品需求转向专业的综合服务需求,对医疗健康、子女教育、税务筹划,资产配置、财富传承等一站式服务的需求日渐崛起。信托行业正在迎来本源需求迸发的新时代。信托行业应该准备充分发挥自身的制度优势,抓住转型中的重大机遇,助力推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信托应该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拓展慈善信托,完善配套制度

捐赠与慈善是第三次分配的重要载体。慈善信托是社会公众参与公益事业的可靠途径。通过慈善信托实现第三次分配,一方面可以有效地缩小贫富差距,另一方面,可以实现合法合规的财富转移和分配。相比慈善捐赠,慈善信托具有制度性、合规性和运作透明等特点,在英、美、日等发达国家有历史悠久的广泛实践,是最有潜力的第三次分配途径之一。

从实践来看,自2016年《慈善法》实施以来,慈善信托已成为我国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0年末,全国累计备案慈善信托600余单,规模超过35亿元,信托目的以扶贫济困、改善民生为主,在助力脱贫救困、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慈善信托税收优惠制度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慈善信托的发展。部分信托项目为了满足委托人开具捐赠发票的要求,必须与慈善组织合作,额外增加捐赠或者项目执行等环节,增加了成本、拉长了链条,阻碍了慈善事业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慈善机制的功能展开。如果慈善信托的非营利性质能够被认定,准许受托人比照公益性团体开具捐赠发票,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将极大地提高信托委托人投入公益慈善的动力。从国内外家族信托实践来看,慈善信托与家族信托呈融合趋势。慈善信托承载着高净值人群承担社会责任的公益心愿。不少家族信托客户不仅自己要做慈善,也希望子孙后代把家族公益慈善的传统传承下去,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来实现这一目的。现阶段,中国家族信托由于1000万元起点的监管要求,服务的主要是高净值人群。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靠勤劳创新、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一批人,也是公益慈善事业最主要的支持者。信托公司应作为连接高净值人群和低收入群体的桥梁,引导和帮助先富更主动地带后富、帮后富,促进家族信托和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在缩小我国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推进信托普惠化发展

信托行业、信托公司应当树立良好公众形象

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信托服务需要面向全社会人民群众,而不仅仅是高净值人群。2009-2019年的十年间,中国的财富总额实现了快速增长,增幅达到274.58%。中国拥有全世界规模最大、成长最快的中等收入群体,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中等收入群体已有4亿多人,约相当于美国中等收入群体人数的两倍,欧盟所有国家中等收入群体人数的总和。按照“共富、扩中”“两头小、中间大”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划,中国中等收入群体将会持续扩大,这其中的需求潜力巨大,不容忽视。

信托应识别和瞄准中等收入人群中的潜力人群,逐步扩展服务范围,不断推出灵活的、普惠化的信托产品,引入更多创新模式和定制化服务,打破现有的竞争格局,在普惠金融、涉众型资金服务、员工持股、子女教育、医疗康养、养老信托、年金信托等方面加大业务创新,以小见大,在服务方面狠下功夫,通过让社会上更多的人懂信托、用信托,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向往。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奋斗。信托应该保持战略定力,坚守行业特有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定位,勇敢面对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信托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攻坚克难,执信守中,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与全体人民共同进步、共同富裕的信托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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