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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饮用水、味精、辣椒油等

来源:中新经纬   2021-09-01 17:22:26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日电 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糕点、冷冻饮品、饮料、蛋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行情000061,诊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等9类食品10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34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微生物指标等问题。不合格食品具体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一)合肥市瑶海区海明调味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合肥温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樱花纯鲜味精,谷氨酸钠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安庆市开发区华强禽蛋商行销售的、标称安庆市太湖县佳美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油,酸价(以KOH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合肥瑶海区姚先龙干货商行销售的、标称合肥温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樱花纯鲜味精,谷氨酸钠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安庆市开发区华强禽蛋商行销售的、标称佳美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安庆)生产的佐之情辣油王,酸价(以KOH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合盛食品有限公司(蚌埠)生产的大布丁,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满多商场销售的、标称黄山市休宁县东临溪特色食品厂生产的麻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合肥市庐江县供销商业总公司鑫隆超市汤池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威尔丽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绿豆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安庆市潜山县源潭供销有限责任公司源潭商场超市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庆市怀宁县荣升食品厂生产的怀宁贡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行情300012,诊股)技术有限公司。

(三)安徽汇购贸易有限公司花园店(安庆)销售的、标称安庆市沁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霉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滁州市琅琊区勇来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安徽豪尚好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慕思吐司面包(香米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五)标称蚌埠市五河县荷露纯净水厂生产的海之源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标称六安市金裕福食品饮料厂生产的金裕福佛子岭竹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蚌埠市中闽尚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阜阳市创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汽水(柠檬味盐汽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八)蚌埠市国林烟酒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淮北市卡宝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宝力淡竹叶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对此,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合肥、淮北、亳州、蚌埠、阜阳、六安、铜陵、安庆、黄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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