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股份分拆业务为上市,独立性存疑且数据“打架”
来源:壹财信 2021-07-12 11:24:42
来源:壹财信
作者:唐 柯
2020年5月25日,证监会官网上披露了山东益丰生化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益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接受上市辅导公告,这标志着益丰股份正式开启冲击IPO的征程。此前,益丰股份的实控人马韵升控制的另一企业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曾跃跃欲试闯关A股,不过遗憾止步。
《壹财信》研究招股书时发现,益丰股份曾于2017年剥离了优质传统业务资产;报告期内关联交易错综复杂或独立性存疑;更有财务数据频频打架的情况,财务基础或薄弱。
剥离业务或为科创板上市
据招股书,2017年至2020年6月(下称“报告期”),益丰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是52,592.04万元、33,911.56万元、50,443.68万元和25,454.63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是12,388.17万元、2,846.37万元、4,984.48万元和3,622.89万元。其中,2018年营业收入较2017年下降35.52%、净利润下降77.02%,招股书解释称2018年营收和净利润大幅下降则是2017年年底传统化工业务的剥离所导致。
可见,益丰股份传统化工业务占其所有业务的比重之高。
发行人作为一家聚焦硫化物产业链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硫化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但2017年该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收比例却未过半。
据招股书,在2017年益丰股份实现的52,592.04万元营业收入中,其他业务收入为28,045.21万元,占总营收比达53.33%,2017 年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制酸、制氢等传统化工业务。
招股书披露,2017年底,益丰股份基于战略考虑,正式转型向精细化工及新材料行业发力,并对传统化工业务进行了剥离。2017年11月30日,益丰股份与山东京博众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众诚能源”)签署了《资产转让及业务转移协议》,依据资产评估值最终确定以33,211.24万元的价格对传统化工业务及其相关经营性资产进行转让,进而将制氢、制酸、硫氢化钠和二氧化碳等传统化工业务资产剥离。
传统业务剥离后,益丰股份以精细化工及含硫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并形成了硫脲、单氰胺、环保助剂等精细化工产品矩阵。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2018年至2020年1-6月益丰股份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80%,剥离传统化工业务后使得新的主营业务突出。
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下称“《规定》”)第四条,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属于下列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五),规定行业要求为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高效节能产品及设备、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先进环保产品、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及相关服务等。
结合2017年益丰股份的收入构成,传统化工业务创收高于精细化工及新材料业务,2018年之后精细化工及新材料业务才占主导地位,显然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已经发生变更,其隶属于精细化工行业的自我定位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规定》中申报科创版发行上市的发行人所属行业领域的要求?
综上,益丰股份在传统化工业务剥离后提高了其主营收占总营收比重,使主营业务更加明晰,明确了其精细化工类企业的战略定位,满足了其在科创板上市条件的相关要求。
数据频“打架”或财务基础薄弱
值得注意的是,被剥离的传统化工业务的受让方众诚能源系益丰股份实控人之一马韵升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众诚能源为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京博石化”)的全资子公司,第一大股东马韵升持有其28.0587%股份,是众诚能源实际控制人。
而据招股书,在2017年资产剥离前,益丰股份也是京博石化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12月,京博石化转让其持有的益丰股份股权,退出对益丰股份的投资。截至2020年6月,马韵升以37.89%的持股比例成为益丰股份实际控制人。
虽然在2017年益丰股份完成了传统化工业务剥离,但之后益丰股份还与京博石化发生了关联交易。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益丰股份发生的关联销售主要系向京博石化销售环保助剂,销售额分别高达7,103.30万元、6,768.21万元、4,376.62万元和1,900.59万元。
报告期内除了与京博石化产生环保助剂的关联销售外,2017年、2018年益丰股份也向关联方山东京博木基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京博木基”)销售了环保助剂,交易额分别为570.53万元、326.06万元。
为减少关联交易,益丰股份的助剂销售业务中,非关联方销售占比持续提升,2019年和2020年1-6月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下称“鲁清石化”)取代原第一大客户京博石化,凭借6,495.72万元和3,250.63万元的助剂采购订单,一跃成为各期第一大客户。
但是助剂产品的相关财务数据却存在频频“打架”的情况。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助剂产品的销售总额分别为8,056.98万元、7,748.30万元、8,275.09万元和5,113.59万元。
而《壹财信》在翻阅招股时发现,报告期内,益丰股份主要将助剂及其相关产品销售给鲁清石化(非关联方)、京博石化(关联方)及京博木基(关联方)。
计算可得,2019年至2020年6月,三家公司累计采购金额比当年助剂总销售额还要多,2019年更是超过了2,597.25万元,助剂销售金额的真实性存疑。
除此之外,关联销售中蒸汽产品的销售额也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
据招股书,2017年蒸汽产品的销售总额为2,115.56万元,而同年度仅针对京博石化的蒸汽产品销售额便达到了2,401.57万元。
最后,2017年度招股书披露的前五大客户名单中的关联交易额与关联销售总额也存在不匹配的情况。
下图分别为益丰股份前五大客户名单中的关联销售额与关联销售详情表中的关联销售总额,经过对比可知,京博石化及其他关联公司在2017年出现了关联销售总额不匹配的情况。
益丰股份招股书中信披打架数据前后矛盾,与其关联交易密不可分,可见其财务基础薄弱,其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令人怀疑。此次实控人马韵升的益丰股份科创版上市之旅是否顺利,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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