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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白名单”券商是这29家!赋予哪些业务优先权?对券商产生哪些影响?为何有重量级券商未能入选

来源:财联社   2021-05-28 21:22:29

财联社(上海,记者 刘超凤)讯,5月28日,证监会公布首批证券公司“白名单”,首批“白名单”包括29家证券公司。“白名单”持续动态调整,逐月公布,将符合条件的公司及时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及时调出。

证监会对纳入白名单的证券公司取消部分监管意见书要求,同时对确有必要保留的监管意见书,简化工作流程,从事前把关转为事中事后从严监督检查,创新试点业务的公司须从白名单中产生。

证监会同时强调,为切实增加“白名单”公司的获得感,证监会将在总结评估监管意见书实行“白名单”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将更多的监管事项纳入“白名单”管理,将有限的监管资源集中到重点领域,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切实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未能入选的少数几家头部及“准头部”券商,各有特殊原因,一般来说,涉及处罚或有立案项目的,都未能进入白名单。

证监会公布首批29家券商白名单,大中小券商均有入围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压实证券公司内控合规主体责任,集中使用有限的监管资源,提高机构监管有效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证监会公布首批29家证券公司“白名单”。

这29家券商分别为:安信证券、高华证券、东北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盛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国金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华宝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申万宏源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金公司、银河证券、中航证券、中泰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中原证券。

从公司规模来看,本次“白名单”不仅包括头部券商,一些中小规模、合规风控水平高的券商也进入名单,可见监管层平衡的考虑。

从首批29家券商的名单来看,与券商分类评级较为吻合,2020年获评AA级别的券商中,除海通证券外全部入选;2020年获评A级别的券商中,恒泰证券、山西证券、五矿证券、第一创业、华菁证券、银泰证券、长江证券、东莞证券、天风证券、渤海证券、财通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方正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华创证券、华西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中天国富、中银国际证券均未能进入白名单。

据悉,证监会将根据证券公司合规风控情况对“白名单”持续动态调整,逐月在证监会官网机构部栏目下公布名单,将符合条件的公司及时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及时调出。

总的来说,对于首批证券公司“白名单”,证监会是按照“分类监管、放管结合”的思路,对公司治理、合规风控有效的证券公司实行“白名单”制度,对纳入白名单的证券公司取消部分监管意见书要求,同时对确有必要保留的监管意见书,简化工作流程,从事前把关转为事中事后从严监督检查。

享有四大“权益”,创新业务公司将从白名单产生

能够进入“白名单”,主要是证券公司的公司治理、合规风控水平。进入“白名单”的券商,将会在业务流程、监督管理方面获得许多便利。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能减则减。对纳入白名单的证券公司,取消发行永续次级债和为境外子公司发债提供担保承诺、为境外子公司增资或提供融资的监管意见书要求。

二是能简则简。简化部分监管意见书出具流程。首发、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等申请,不再按既往程序征求派出机构、沪深交易所意见,确认符合法定条件后直接出具监管意见书。

值得注意的是,首发、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短期融资券等业务的简化,将提高券商投行业务的工作效率,一定程度上提升投行的竞争力。

三是创新试点业务的公司须从白名单中产生,不受理未纳入白名单公司的创新试点类业务申请。按照依法、审慎的原则,纳入白名单的公司继续按照现有规则及流程申请创新业务监管意见书。

创新试点业务的公司须从白名单中产生,这条规则行业非常看重。以债券承销为代表的券商传统业务已经进入“红海”,券商通过价格战等方式提高市场份额,行业竞争实际上已经白热化。为了寻找新的营收增长点,券商的重心逐渐朝向衍生品交易、基金投顾等创新业务。而以基金投顾业务、场外期权业务一级交易商等创新试点业务如果只能从白名单中产生,那么,“非白名单”券商的发展将会受到掣肘。

四是未纳入白名单的证券公司不适用监管意见书减免或简化程序,继续按现有流程申请各类监管意见书。

证监会表示,按照“申报即承诺,承诺即有责”的要求,前期证券公司对照“白名单”制度标准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对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作出承诺。经证监局初评、会内相关部门复核、行业内公示征求意见,最终确定将首批29家证券公司纳入“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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