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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被立案前后5次风险警示:有投资者依然冒险“入坑” 或难有索赔机会

来源:财联社   2021-03-13 17:22:28

财联社(北京,记者 李慧敏)讯,3月12日,康得新因触发重大违法违规条款开始启动退市程序。截至目前,康得新A股股东数总计约13.31万户。

毫无疑问,康得新的退市会令投资者蒙受损失。但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在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下发、而且多次进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的风险提示,仍然浇不灭对这只风险股的投资热情。

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康得新股票换手率较2018年放大3倍,专业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交投活跃,散户占比高,投机氛围浓厚。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诸多在证监会立案通知下发后入场的投资者,大概率没有索赔机会。

立案调查前后多次警示风险

监管对康得新频繁的风险警示,始于其手握“巨额现金”却无法偿付15亿短融债券本息。

2019年1月15日,康得新股票因银行账号被冻结而触发深交所规定中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即被纳入“退市风险警示股票”名单。

随后,证监会介入调查。1月22日晚间,康得新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在此前一天,1月21日,康得新发布的《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表明,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

自2019年1月23日开市起,康得新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由“康得新”变更为“ST康得新”,当日,ST康得新复牌即跌停,股价报5.73元。

此后,围绕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陆续有4次风险提示发布。

2月20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显示,证券监管部门调查仍在进行,如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4月2日,发布《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显示,证券监管部门调查仍在进行,如公司因此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4月30日,发布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由于审计机构对2018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特别处理后的股票简称由“ST康得新”变更为“*ST康得”。

5月31日继续发布被证监会调查及风险提示公告,内容与4月2日公告基本一致。

“康得新的退市,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早有预期。立案调查后多次的风险提示,已经暗示了其中存在很大风险和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稍具理性的投资人会尽快抽身离场而不是盘桓其中。”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如果再继续进入,显然就是有赌博投机的心态了。

立案后半年交投活跃度放大3倍

截至2020年9月30日,康得新A股户数显示停留在13.31万户。

虽然公开数据无法显示2019年1月22日之后的入场投资者的具体数量,但突然增加的换手率仍然可以很大程度上说明问题。

东方财富数据显示,2019年年初至7月5日的半年内,康得新股票的换手率达 4.22%,较2018年的1.39%有大幅增加,活跃度是2018年的3倍。

专业人士解释,换手率高一般意味着交投活跃,股票流通性好,进出市场比较容易,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同时,也可能说明散户占比高,使得市场换手率高、投机氛围浓厚。

“投资退市股比买A股还赚钱”曾经是股圈的一大批投资者的信仰。

“退市以及暂停上市股票中存在的高收益机会,是让众多投资者对此类表面高风险股票热情不减最重要的原因。”上述专业人士表示,投资即将退市股是为了其能够重新上市,若退市之后无法再上,则其投机价值甚微。

“即将退市的股票价格非常低,如果业绩改善,或者迎来重组,就会让退市预警取消,股价就会有很大的涨幅。许多投资者都是抱有侥幸心理来进行投资,而相关股票的价格低也容易被操纵。”前述市场分析人士表示。

然而,在退市常态化背景之下,壳资源贬值,重组或重新上市的希望显然很渺茫。

立案后买入大概率索赔无望

毫无疑问,退市之后的康得新还将面临大范围的民事赔偿。有媒体报道称,截至2020年中,全国已有数千股民报名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证监会立案调查后买入的康得新股票,大概率无法获得赔偿。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骏告诉财联社记者,目前其已征集了几百位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的康得新索赔人,总额度约几千万元,其中所代理的部分康得新原告投资者已获法院立案受理。吴立骏表示,虽然在司法实践中有标准或许有些许差别,但以立案调查通知书为时限,其后入场的投资者,80%以上的几率没有索赔机会。

吴立骏征集索赔投资者的标准设定为:凡在2016年4月22日至2019年1月22日期间买入康得新股票,且2019年1月22日收盘仍有持股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康得新证券索赔团队负责人、律师章祥兵则将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5年4月15日至2019年1月21日之间买入康得新股票,并在2019年1月23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诉讼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章祥兵表示,目前已经收到几十位、总额2000余万元投资者的索赔申请。

上述两位律师均表示,在前来咨询索赔事宜的投资者当中,有相当部分为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买入了康得新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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