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威电池新增股东信息不全,数据”打架”疑虚假陈述
来源:壹财信 2021-03-03 14:22:24
来源:壹财信
作者:邵叶蓁
2020年12月29日,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威电池”)首轮问询回复出炉,回复主要围绕前次申报、报告期内的股权变动等33个问题展开。
反观身后,恒威电池仍然有许多问题值得关注:报告期内两次增资价格差异较大,新增股东信披遗漏;销售额与公开信息频频”打架”;募投项目与环评文件信息存在出入。
前后增资价格差异大
恒威电池成立于1999年,专业从事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初,恒威电池的股东仅有茂时达、朱墨农、汪剑平三人。
2017年4月24日,嘉兴市恒威电池有限公司(下称”恒威有限”,恒威电池前身)新增注册资本293.6575万元,全部由六名新股东认购。谢建勇以现金方式出资1,750万元,其中109.5737万元作为公司新增注册资本;高雁峰以现金方式出资840万元,其中52.5954万元作为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嘉兴恒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嘉兴恒惠”)以现金方式出资1,560万元,其中105.1907万元作为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徐耀庭、袁瑞英、沈志林均以现金方式出资130万元,其中8.7659万元作为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持股平台价格略低于外部投资者。招股书披露,谢建勇、高雁峰为外部投资者,增资价格均为15.97元/股,而嘉兴恒惠为员工持股平台,徐耀庭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瑞英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内部审计部经理,沈志林为公司监事、碱性事业部主任,增资价格均为14.83元/股。
时隔一年后,2020年6月5日,恒威电池引进潘家全为新股东,同时新增注册资本100万元。潘家全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其中100万元作为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为10元/股。
以上两次引进新股东的增资中,谢建勇、高雁峰、潘家全都属于外部投资者,但2020年6月潘家全增资价格低于2017年4月谢建勇、高雁峰的增资价格,令人不解。
对此,首轮问询回复中称,2017年4月25日谢建勇、高雁峰增资后,2017年4月26日,恒威有限以资本公积3,117.0527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4,382.9473万元增加至7,500.00万元。因此,谢建勇、高雁峰增资价格除权调整后为9.33元/股。此外,谢建勇、高雁峰在2017年4月增资时公司估值为7亿元,潘家全在2020年6月增资时公司估值为7.6亿元。
虽然恒威电池如此解释,但公司的估值依据招股书却未详细披露。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证监会最新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中要求,发行人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上述新增股东应当承诺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恒威电池或应参照执行。
销售数据与政府网站信息”打架”
此外,恒威电池的外销收入与当地政府官网的公开信息”打架”值得关注。
据招股书,恒威电池是一家以外销为主的出口型企业,主要以外销为主,内销收入占比较低。2017至2020年1-6月,恒威电池营业收入分别为31,889.05万元、31,635.49万元、32,201.39万元和18,264.78万元,其中外销收入分别为28,717.05万元、29,056.35万元、29,065.67万元和16,952.9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0.05%、91.85%、90.26%和92.82%。
而根据秀洲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2020年1-6月,恒威电池累计出口15,377万人民币,比招股书 披露的数据少了1,575.98万元,招股书中的数据是否真实或值得怀疑。
此外,秀洲区人民政府网站还公布了恒威电池2020年累计出口41,873万人民币,同比增长51.21%,经计算可知2019年度恒威电池累计出口金额为27,691.95万元,比招股书披露之数少1,373.72万元,令人不解。
募投项目信息与环评文件”打架”
除了外销收入存疑,恒威电池招股书与环评文件关于募投项目的信息披露也存在一些出入。
首先是现有、新增产能存疑。
本次IPO,恒威电池拟募资43,342,96万元用于四个募投项目的建设,投资总额也为43,342,96万元。
招股书显示,”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投资总额和募资总额均为29,635.20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2.48亿支高性能环保碱性电池、10.64亿支环保碳性电池的生产能力,其中碱性电池年产能新增3.63亿支,碳性电池年产能新增4.43亿支。
根据公开信息,该项目分成了两个项目进行了环评和备案,分别是”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环保电池智能化改造项目”(下称”碱性电池项目”)和”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638亿支高性能环保电池项目”(下称”碳性电池项目”)。
据招股书(签署日为2020年12月25日),恒威电池的碱性电池现有产能为8.85亿支/年,碳性电池现有产能为6.20亿支/年。
而据碱性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日期为2020年9月),公司目前产能为年产10亿支碱性锌锰干电池和年产2.5亿支碳性锌锰干电池。显然与招股书披露的数据不符。
值得一提的是,碱性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显示,本次碱性电池年产能将新增2.48亿支,与招股书披露的3.63亿支也不一致,但技改后的年产能则一致,均为12.48亿支。
其次,建设内容存疑。
据招股书,碱性电池项目将引进6条碱性锌锰电池生产线,这与环评影响报告表、备案信息显示一致。
而招股书显示碳性电池项目将引进5条生产线,而其备案信息显示该部分项目为新建项目,将引进10条生产线,是招股书披露之数的一倍,令人不解。
最后,建设期存疑。
招股书显示,”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建设期为20个月,同时披露,老厂区工程预计建设期为22个月,新厂区工程预计建设期为26个月,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而碱性电池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显示,该部分项目将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4月投产,建设期为18个月;而备案信息显示,该部分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预计2022年5月建成,建设期为17个月,且两份公开信息的项目建设起止日期不一致。碳性电池项目备案信息则显示,该部分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预计2022年5月建成,建设期也为17个月。按照整体项目建设期的最长跨度来看,也仅有19个月,与招股书披露的建设期也不符。
另外,招股书显示,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20个月,而备案信息显示,该项目拟2020年9月开工,2021年12月建成,建设期为15个月,比招股书少5个月。
对于上述存在的疑问,恒威电池及其保荐机构应该作出充分的解释说明,《壹财信》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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