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公款439万元!北京农商银行原朝阳支行行长李晓光虚列营销费用和专项奖金获刑十年六个月
来源:金融界 2022-08-25 17:22:17
金融界8月25日消息 近日,北京审判信息网披露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晓光因涉嫌职务犯罪于2021年6月2日被留置,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21年12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逮捕。
根据刑事判决书,李晓光出生于1967年,案发前系北京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6月10日,据北京市纪委监委2021年6月10日发布的消息: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李晓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晓光于2016年至2021年间,在北京某银行朝阳支行内,利用担任该行党委书记、行长的职务便利,指使下属通过虚假列营销费用或发放专项奖金等方式套取单位公款人民币439.63万元。被告人李晓光将上述款项用于个人租房、为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私发奖金。
据悉,在提起公诉前,被告人李晓光退款340万元,现在案;审理期间,其又退款19.63万元。李晓光任职期间其他班子成员退还私发的奖金80万元也已退还给银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晓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晓光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应予惩处。不过,鉴于被告人李晓光如实供述主要罪行,积极退款,认罪认罚,故决定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李晓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五十万元。此外,在案人民币359.63万元发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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