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秀福代表建议修改信托法促进信托业长期健康发展
来源:法治日报 2022-03-08 10:22:49
稳增长无疑需要宏观政策进一步发力,更需要金融、财政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为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建议,应该尽快修改信托法,以期更有效地利用信托制度服务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财富管理需求,同时规范信托活动,促进信托业长期健康发展,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为经济金融领域的重要基础法律,信托法于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施行20多年来,我国金融业飞速发展,人民群众财富稳步增长,信托业务需求日益增加。然而信托法部分条款已相对滞后,如信托财产登记机制不健全,虽然目前信托法对信托财产登记作了授权性规定,但未明确登记性质、登记财产种类、登记机构等,欠缺可操作性,致使信托财产登记难以落实,极大阻碍了信托业的发展。同时,在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方面,由于信托法规定的相对模糊,各方认识也存在较大差异,信托财产所有权与受益权相分离的特征并未得到普遍认同。
特别是在信托税收制度方面,目前我国法律尚未专门规定信托税收政策,现行税务实践对于信托财产的转移征税一般采取“视同交易”的态度,实践中,还存在信托财产转移环节重复征税、受益人获取信托利益环节税收流失等问题。
赖秀福分析指出,随着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业务规模、种类和复杂程度大幅上升,信托行业对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已具有系统性影响。本质上,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关系均属于信托法律关系,属信托法规范调整的领域。通过修订信托法,可以进一步完善经营性信托业务活动的法律制度,有利于促进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规范发展。
同时,随着市场经济逐步深入,“储蓄+房产”传统财富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居民财富管理的需要,财富管理迎来专业化、信托化时代。很多高净值人群通过设立离岸家族信托管理家庭财富,带来国民财富外流等问题,不利于财富管理质效提升。
赖秀福认为,为顺应时代需求,建议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在已有修法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信托法的修改工作,并加强信托法普法宣传,提高信托的社会认知度,促进社会各界懂信托、用信托,培育信托制度应用的社会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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