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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 易宝支付被罚410.73万元

来源:国际金融报   2022-01-10 22:23:28

1月7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了解到,易宝支付有限公司(下称“易宝支付”)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第八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近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对易宝支付处以410.73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显示,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易宝支付是中国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公司。2011年,易宝支付首批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可开展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除河南省、江西省、吉林省、上海市、深圳市、湖南省、浙江省以外地区,可在宁波市开展业务)业务;2012年,易宝支付获得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许可;2013年,易宝支付首批获得外管局批准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许可,并完成全国第一笔跨境外汇支付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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