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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IPO:九成营收来自前五大客户 业绩激增或不可持续

来源:投资时报   2021-06-16 15:25:21

洁雅股份主要采取ODM/OEM的模式为强生、欧莱雅、3M、贝亲等公司生产湿巾类产品。尽管2020年业绩激增,但这一业绩增长态势或无法长期持续

《投资时报》研究员 王雨

近日,国内知名湿巾生产企业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洁雅股份)更新了招股书。

更新版招股书中最显著的变化就是更改公司与主要客户金佰利集团之间业务的核算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核算。在对证监会的回复中,洁雅股份表示变更主要是由于洁雅股份没有完全承担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同时对最终产品的销售定价权并不完整。

洁雅股份是一家专注于湿巾类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专业制造商。该公司湿巾产品涵盖婴儿系列、成人功能型系列、抗菌消毒系列、家庭清洁系列、医用护理系列和宠物清洁系列等六大系列60多个品种。此次IPO,洁雅股份拟募资3.76亿元,其中2.61亿元用于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下称报告期),洁雅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83亿元、2.77亿元和7.43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62.02%;净利润分别为5763.26万元、6812.27万元和1.8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76.55%,显示出较好的增长态势。

不过,《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2020年洁雅股份业绩激增,主要受疫情这一特定事件的影响,未来其业绩能否维持高增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其2007年曾出现的出资不实或许反映该公司内部管理上存在欠缺。

针对前述情况,《投资时报》研究员电邮沟通提纲至该公司相关部门,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洁雅股份近年经营状况

数据来源:洁雅股份招股书

业绩突增不稳定性较大

整体来看,我国湿巾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湿巾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但产量较大、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的企业不多。据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统计数据,2017年至2019年,洁雅股份位列全国擦拭巾/湿巾生产商和品牌(主要按销售额综合排序)第3位、第5位、第5位,洁雅股份在全国擦拭巾生产商和品牌中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优势。

而从业务模式上来看,洁雅股份主要采取ODM/OEM的模式为利洁时ENA、Woolworths、强生公司、欧莱雅集团、3M、贝亲等公司生产湿巾类产品。目前,洁雅股份自有品牌湿巾产品销售收入规模较小,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为前述知名公司的ODM/OEM销售收入,因此客户较为集中。

报告期内,该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54%、90.11%和90.02%。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暴发,消费者对抗菌消毒湿巾的需求大幅上升,2020年该公司该类湿巾销售收入达到3.23亿元,其中,向新增客户利洁时ENA销售该类湿巾,并取得收入2.61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5.10%,是公司营业收入显著增长的重要因素。

在经营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该公司偿债压力也持续加大。报告期内,其流动比率分别为2.19、2.57和1.58,速动比率分别为1.86、2.15、1.25,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34%、33.01%、48.57%。

值得关注的是,疫情引起的经营业绩快速增长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如果未来疫情好转导致相关产品市场需求下降订单减少,或新客户开发不及预期,将导致该公司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同时,该公司拟筹建的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的必要性也值得思量。

报告期内,洁雅股份出口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09%、58.15%和72.58%。公司出口目的国主要为美国和澳大利亚。这也使得其经营不确定性进一步扩大。

招股书中,洁雅股份提到,湿巾制造行业中,以产业链分工为横轴、以产品附加价值为纵轴,行业附加价值曲线表现为“微笑曲线”。“微笑曲线”上游的设计和研发阶段,以及下游的品牌运营和销售渠道建设阶段能够产生较高的产品附加值,因此位于产业链两端,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专业制造商和运营知名品牌的品牌商利润水平较高;产业链中间的生产环节附加价值相对较低,仅以OEM方式为客户代工生产的工厂企业利润水平也较低。公司专注于湿巾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积极向“微笑曲线”价值链上游不断延伸,以提高湿巾产品附加值。

洁雅股份偿债能力状况

数据来源:洁雅股份招股书

实控人控股比例高企

招股书显示,洁雅股份的前身洁雅有限系蔡英传、冯燕二人于1999年8月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蔡英传出资42.64万元,占82%。冯燕出资9.36万元,占18%。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中,蔡英传与冯燕系夫妻关系,蔡英传与蔡明霞系兄妹关系,冯磊与冯燕系姐妹关系,冯燕、冯磊与冯岩峰系姐弟关系,胡能华与蔡明霞系夫妻关系。上述人员共持有该公司74.78%的股份,且蔡英传一人就持有公司70.51%的股份。

在招股书的风险提示中,洁雅股份表示如果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股东投票权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生产经营决策等事项实施不当控制,将对公司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而2007年11月,洁雅有限曾在增资过程中出现股东出资不实的情形。具体来看,当月,洁雅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加至93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30万元由蔡英传以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791.11万元认购,其中63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但本次蔡英传用以增资的土地使用权,实际系洁雅有限所有。因此,蔡英传本次出资未到位,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同样的事情不止发生一次。2008年11月,该公司股东蔡曙光以1元价款从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英传处受让洁雅有限56.43万元股权,并由公司办理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自上述股权转让完成至2019年,该公司共进行了4次现金分红。但转让双方对上述股权的股利归属并没有明确约定,该4次现金分红均由蔡英传领取。

2020年4月27日,为进一步明晰蔡曙光所持公司股权对应分红款的分配,蔡英传与蔡曙光签订《关于洁雅生物股份(行情600201,诊股)分红归属的补充约定》,约定蔡曙光所持公司股份2014年度以前的分红归蔡英传享有;双方各享受公司2016年和2019年所涉股份税后分红款94.30万元的50%,蔡英传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向蔡曙光支付47.15万元分红款;蔡曙光所持公司股份未来的分红款归蔡曙光享有。

洁雅股份主要股东持股状况

数据来源:洁雅股份招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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