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三年过渡期有序实现医改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21-04-13 12:22:14
“下一步要深化医改,增强职工基本医保互助共济保障功能,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李克强总理在4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
当天会议确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李克强指出,我国新一轮医改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惠及十多亿人的基本医保网,完善了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做到了保基本和广覆盖,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缓解看病贵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绩来之不易。近年来,又将涉及众多患者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纳入医保报销。
“把基本医保作为公共产品提供,是中国的一个创造。”总理说,“要以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为切口,不断探索积累经验,进一步巩固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当天会议确定,一是逐步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今后随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是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缴费仍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此项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三是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
四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稽核、内控等制度,严肃查处虚假住院、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
李克强强调,各省级政府可设置三年左右过渡期,从当地实际出发,逐步有序实现改革目标。
“我们要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门诊统筹。”总理说,“要一步一步向前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