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鼓励开发适合乡村振兴的商业保险产品
来源:中新经纬 2021-04-09 20:23:27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9日电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鼓励开发适合乡村振兴的商业保险产品,政策性保险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政策,完善产品条款,科学拟定费率,更好发挥保险功能作用。
《通知》从优化“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和机制、强化关键领域金融供给、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质效、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金融支持、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差异化监管考核引领等八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措施,对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进行了部署。
在优化“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和机制方面,《通知》提出,一是构建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服务体系。银行保险机构要坚守自身定位,按照错位竞争策略,找准服务乡村振兴的着力点。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要坚守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定位,加大对“三农”重点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大转贷资金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力度。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在服务对象、服务领域、网点布局、产品设计等方面提升差异化竞争能力。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要坚守支农支小定位,深化改革,充分发挥深耕当地的优势,不断提高“三农”金融供给能力。鼓励开发适合乡村振兴的商业保险产品,政策性保险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政策,完善产品条款,科学拟定费率,更好发挥保险功能作用。
二是建立健全专业化体制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完善专业化工作机制,从信贷审批流程、授信权限、产品研发、经济资本配置、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人员配备、考核激励、费用安排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鼓励21家会管银行给予普惠型涉农贷款不低于75BP的内部转移定价(FTP)优惠。鼓励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的商业银行将分支机构乡村振兴相关指标考核权重设置为不低于10%,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加大对分支机构乡村振兴相关指标的绩效考核权重。
在关键领域,《通知》要求,优先支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持续加大对三大主粮生产和“菜篮子”工程的信贷、保险服务供给。积极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符合新型城镇化需求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大力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重点支持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带动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积极拓展产粮大县农业大灾保险覆盖面,提高养殖大县的养殖险覆盖面和保障程度,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积极发展面向低收入人群的普惠保险。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养老需求。
在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方面,《通知》提出,推动农村数字金融创新。银行业保险业要积极推动金融科技和数字化技术在涉农金融领域的应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基于大数据和特定场景进行批量获客、精准画像、自动化审批,切实提高农村地区长尾客户的服务效率。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利用互联网、卫星遥感、远程视频等科技手段,开展线上承保理赔工作,提高农业保险的数字化、智能化经营水平。
拓展涉农信贷增信方式。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自然资源产权等抵押融资。支持有条件地区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温室大棚、养殖圈舍、生物活体抵押贷款试点。积极发挥农业保险保单增信功能,依法合规开展农产品(行情000061,诊股)仓单、农业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加强银行保险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稳妥开展“见贷即保”批量业务合作模式。各级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抵押登记流转体系和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通知》要求,加强差异化监管考核引领。
一是明确涉农信贷差异化考核目标。2021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单列同口径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长计划,力争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持续增长,完成普惠型涉农贷款差异化考核目标。农业发展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力争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各银保监局要根据辖内信贷需求、城镇化进程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考核目标。2020年末普惠型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中占比较高或者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较突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监管部门申请适当放宽考核要求。
二是完善监管激励约束机制。各级监管部门要定期考核涉农金融相关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对于完成情况较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给予正向激励;对未完成考核指标且差距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视情况采取系统内通报、下发监管提示函、约谈高管、现场检查、调整监管评级等措施,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
三是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结合不同地区农业农村发展特点,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其他地区选取有代表性的乡镇或县,顺应乡村治理变革,因地制宜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打造不同特点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样板,形成示范引领作用。各级监管部门要从金融供需对接机制、金融机构布局合理性和服务能力等方面发力,引导银行业保险业从体制机制、产品服务、服务领域、风险分担机制、抵质押方式等方面探索创新,力争打造不同特色的样板。
四是加强“三农”金融风险监管。各级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涉农信贷的贷后管理,避免信贷资金被挪用。控制对农村地区“两高一剩”行业、房地产等领域信贷投放,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通过催收、核销、转让等多种渠道化解存量涉农不良贷款。切实纠正对农业经营主体过度授信、违规收费等行为。持续加大农业保险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农户合法权益。(中新经纬APP)